15.3.1 研究指标
混合所有制发展效果:如前所述,混合所有制是否有效,需要通过股权多元化和股权制衡度两个维度来衡量。股权多元化可以使用股权集中度来衡量。关于股权集中度,已有文献多数使用股东持股比例作为衡量指标,包括朱武祥(2002)、徐莉萍(2006)等,本章也选择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来衡量股权集中度。但单纯使用持股比例无法反映公司股东持股的集中和分散程度。因此本章同时使用前十大股东的赫芬达尔指数(HERF10)来衡量股权集中度。关于股权制衡度,已有文献基本全部选用第二到第十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来衡量,因此本章沿用该指标来衡量股权制衡度。[25]
董事会有效性:选用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开发的“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数据库之董事会治理指数数据库”中的董事会行为分项指数(CCBI_BBBNU)。该指数参考了现有研究成果,同时参照了国际董事会治理规范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高明华等,2013,2017)。该指数侧重从实质上来衡量董事会的实际履职情况,主要是相关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这与现有研究中过于偏重从形式或结构上来衡量董事会治理有着本质区别。具体指标体系如表15-1所示。
表15-1 董事会有效性指标体系
资料来源:高明华等.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17[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公司绩效:西方学者通常用Tobin Q值或市净率,国内也有部分学者使用这个指标,这主要集中在早期对股权结构的研究中。尽管有研究证明中国股票市场在逐步成长,但中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与西方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股票市场受到各方面操控的影响较大,股价很大程度上受到股票炒作的影响,因此无法完全有效地衡量公司绩效。在公司会计绩效指标中,净资产收益率(ROE,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过于侧重股东权益,会受到杠杆比率的影响。因此,本章用资产收益率(ROA)来衡量公司绩效。同时,本章使用两种不同的资产收益率计算方法,针对股权制衡度做稳健性检验。
控制变量:本章控制企业规模(SIZE)和资产负债率(DAR)两个变量,并通过固定效应控制个体、行业和年度变量。此外,本章选择所有制性质(STATE)作为分组变量,0代表非国有控股公司,1代表国有控股公司。
全部变量及指标如表15-2所示。
表15-2 变量指标
15.3.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研究样本选择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时间区间为2014~2017年,为了尽可能地准确估计解释变量间的关系并且避免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情况对结果的影响,对样本进行了筛选,筛选条件包括:①为了避免外资股和境外上市股对结果的影响,本章只选择A股上市公司;②为了避免上市公司异常情况产生的影响,样本中剔除了ST公司;③为了避免行业因素产生较大影响,样本中剔除了金融业上市公司;④剔除了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最终的样本有2282家A股上市公司。
研究数据中企业混合所有制效果与公司绩效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董事会有效性数据(以下简称CCBI_BBBNU)使用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开发的“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数据库之董事会治理数据库”。本章所用计量软件为Stata15.1。
15.3.3 研究模型
根据研究假设,本章运用层次回归法提出以下两组多元回归模型,并在两组模型中加入当期指标与滞后一期指标,以检测不同时间节点下的不同回归结果。
股权集中度模型:
ROAt=β0+β1×STRt+β2×STRt2+β3×SIZE+β4×DAR+μ1(www.daowen.com)
(15-1)
CBI_BBtBNU=α0+α1×STRt+α2×SIZE+α3×DAR+μ2
(15-2)
ROAt=δ0+δ1×STRt+δ2×STRt2+δ3×CCBI_BBtBNU+δ4×SIZE+δ5×DAR+μ3
(15-3)
其中,STRt代表第t年的股权集中度,并在模型中加入STR二次项验证曲线效应;CCBI_BBtBNU表示第t年的企业董事会有效性;ROAt表示第t年的企业绩效。方程(15-1)验证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直接效应,以检验假设H1;方程(15-2)验证股权集中度与董事会有效性的直接效应,以检验假设H3;方程(15-3)验证股权集中度、董事会有效性与公司绩效的中介效应,以检验假设H4。
股权制衡度模型:
ROAt=γ0+γ1×St+γ2×St2+γ3×St-1+γ4×St-12+γ5×SIZE+γ6×DAR+μ4
(15-4)
CBI_BBtBNU=ρ0+ρ1×St-1+ρ2×St-12+ρ3×DAR+μ5
(15-5)
ROAt=φ0+φ1×St+φ2×St2+φ3×St-1+φ4×St-12+φ5×CCBI_BBtBNU+φ6×SIZE+φ7×DAR+μ6
(15-6)
其中,St代表第t年的股权制衡度,St-1代表第t-1年的股权制衡度。方程(15-4)验证股权制衡度与公司绩效的直接效应,以检验假设H2,同时验证股权制衡度当期效应和滞后一期效应对公司绩效的不同影响;方程(15-5)验证股权制衡度与董事会有效性的直接效应,以检验假设H5;方程(15-6)验证股权制衡度、董事会有效性与公司绩效的中介效应,以检验假设H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