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即股东权利,通过股东持有的股票体现出来。除了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都享有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具体来说,股东通过持有的股票数量决定的票数来发表自己的意见,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和前几大股东,一般会比较重视对公司的控制和对剩余利润的享有,而流通股中的大量中小股东由于力量微弱,他们会比较看重股价的升涨,而对公司经营决策缺乏兴趣。
通过研究股权结构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一般比较关注股权性质和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也有少数学者从股票的流通性角度研究对公司经营效率的影响。股权性质是根据持股股东的背景不同进行的划分,不同背景的股东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大体来讲,可分为国有股和非国有股,更具体的,一般按照股东背景不同划分成三种,分别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流通股。不同背景股东持股比例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会偏向何种利益群体。国有股,由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组成。国有股股东通常代表国家和政府机构,或者国有性质的法人机构。2005年之前,国有股一般是非流通股,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自由买卖流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已经允许流通,只是流通交易程序相对烦琐。法人股通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投资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社会公众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一般由公众和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份。由于可在证券交易所等市场上直接进行交易,灵活性很强,变现能力强(黄速建,2014)。
11.1.1 国有股
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进行资本投资的部门或机构,将持有的国有资本向股份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国有持股的现象,尤其是对于一些战略性资源,或者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行业,国有持股是必要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中国主板上市的大部分公司中,国有股基本上都占据了较大比例,这一特殊的制度背景引发了国内外学者大量的研究。
国内有学者指出,在中国制度背景下,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享有更多的政策优惠。一方面,由于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国有企业在融资、技术引进、财税补贴等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另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高管大都是行政任命的,高层管理者出于政绩以及荣誉机制的考虑,有很强的动机与政府合作改善企业效率,因此国有股持股比例越大,股权配置效率越高。田利辉(2005)利用市场价值Q指标和资产回报率ROA指标来衡量股权配置效率,发现国有持股比例和股权配置效率之间有左高右低的“非对称U型”关系,也就是说随着国有持股比例的上升,股权配置效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特征。赵景文和于增彪(2005)指出在我国制度背景下,不应为了追求股权的制衡而一味地抹杀第一大股东控股地位,应注意维护国有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要避免过度追求股权制衡,而使企业陷入股权争夺的危机中。
也有一些学者对国有股与股权配置效率持负面观点,如廖冠民和沈红波(2014)、陈林和唐杨柳(2014)利用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国有股与股权配置效率负相关。他们认为,国有企业由于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和政策性负担,以及激励机制缺失等问题,在效率上反而不如非国有企业。政府部门不能算是合格的所有者,当国有股东是企业的控股股东时,政府的行政干预使企业肩负非效率目标,如就业、保障民生、承担一些政策性负担,不能像非国有股东那样目标清晰,即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因此无法实现股权配置效率的最优化。非国有股东在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方面都比国有股东更加敏感,当他们进入国有控股企业,形成混合所有制股权配置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积极参与到公司的治理决策当中去,以保障自身利益不被侵犯,提高自己的合法收益。因此,提高国有控股企业的混合主体制衡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有企业的非效率行为,进而提升企业的股权配置效率。(www.daowen.com)
11.1.2 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持有的股份。学术界对法人股持股比例与股权配置效率的影响的研究并未得出统一的结论。与国有股股东相比,法人股股东由于本身是法人机构,有更大的自主性,会采取更加科学的方法来选择委托经理人,甚至能够带来更加先进的管理制度。而且法人股持有者不仅仅着眼于短期利益,而是更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他们有充分的动力和热情去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尽自己最大努力实现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但是如果法人股股东本身存在治理问题,可能就会影响所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情况。
胡一帆等(2006)以世界银行对中国5个城市中的700多家公司进行股权多样性与股权配置效率的调查数据为样本,研究了股权多样性对股权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法人股、管理层和职工持股可以改善股权配置效率;而在国有控股公司中,非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利于公司股权配置效率的改善;地方政府持股与公司股权配置效率具有负相关性,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持股对公司股权配置效率的促进作用不显著。
11.1.3 社会公众股
持有社会公众股股票的股东一般比较分散,大多是中小投资者,由多种不同性质的股东构成。公众股股东中的散户,由于持有股票过少,往往不愿意参加股东大会,很难有机会发表意见。而且他们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也不怎么了解,行使投票权时,也往往被大股东收买或者“用脚投票”。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些投资者更缺乏热情和动力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监督,公众流通股比例过多,“搭便车现象”将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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