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陆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内容

大陆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内容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守。其安全生产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监察制度四个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奖惩制度的结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有了保证。

大陆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内容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守。其安全生产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监察制度四个部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它根据“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地位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所有规章制度中的各种要求,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分解到各岗位的工人、各级领导、各横向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奖惩制度的结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有了保证。

3.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的概念 纺织企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企业通过安全教育制度的实施,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程技术训练等。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公司各级经理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等。

3.职工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纺织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纺织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检查制度(www.daowen.com)

1.安全检查的概念 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作业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的检查,以达到如下两个目的:一是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然后组织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发现生产现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潜在的职业危害,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安全检查的内容与形式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制度、纪律、隐患、措施等的检查。

安全检查要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即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定期性的安全检查、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等,检查的对象主要是人、物、环境、管理四因素,企业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如纺织企业的日常检查包括定期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对查出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要坚持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监察制度

1.安全监察概念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是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管理方法。

2.安全监察 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将纺织企业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企业、关键事项、时间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纺织企业集中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

3.安全监察人员的能力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加强纺织制造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并提高其行政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应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事故,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记录,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