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过程侧重从产业链的收入、转化和产出角度来分配价值存量的过程。随着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式→链族式→链网式的发展模式不断推进,其产业链增值路径的复杂程度也日益增加。由此,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效果对其核心主体的带链竞争能力、契约化程度、信息流通、共享平台建设以及农业现代化服务能力等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假设农产品市场中卖方是农产品生产主体,买方是农产品消费主体,其增值收益可以通过我国农产品消费主体对产品的期望价值减去生产成本来表示。
由此,传统市场产业链上形成的市场价值V0可以计算如下:
=消费主体的价值增加+企业的价值增加
=消费主体投资回报+企业效益
上式(7.1)当中,Ei表示消费主体对农产品的期望价值,即消费主体从购买的农产品中获得的感知价值。Ci表示农产品生产交易中形成的成本费用,P表示农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的实际成交价格。由此,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市场价值构成如图7-1所示。
图7-1 农产品产业链的市场传统价值构成图
由此可见,我国传统的价值构成过程并没有重视增值分配过程以及风险控制、新动能等因素,而构成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的过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其增值模型的设计仅从传统的产业链收入、转化和产出角度考虑,而忽视过程中的各项价值创造与产业链内涵的丰富与优化是不符合现代市场需求的[1]。因而,在传统价值构成模型的基础上,本书应根据农产品全产业链价值追求目标与我国三种现有模式发展实际情况,从全产业链价值“增量”的角度,将更多的潜在增值要素也加入到优化模型中,以此来更准确地描述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增值构成的优化过程,如下图7-2所示。作者认为价值获得增值的基本构成不是对传统产业链的价值存量进行分配,而是对全产业链的增量进行分配,应更侧重于综合考量链条整体成本费用的减少、企业效益增加以及消费主体投资回报的增加。
图7-2 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增值构成图
在上图7-2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增值基本构成分析图中,ΔC是农产品全产业链经营主体在生产、交易过程中,由成本费用降低而获得的成本收益增量;ΔP是农产品的品牌溢价,即在农产品的品牌建设、现代农业服务等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增量;ΔE是消费主体获得的价值剩余,即消费主体支付产品之后获得的投资回报。(www.daowen.com)
从全产业链经营主体需求的角度,结合六大增值模块的系统构成,构建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价值优化的基础模型。该模型不仅应关注传统的成本降低、企业效益等因素,同时也应考量价值效用强化、损失减少以及新动能探索等要素,加入生产技术改进、产品功能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内容,具体如下:
此外,随着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过程会面临很多威胁事件,由此触发链条内部和外部的多种风险,导致农产品生产效率低、安全性缺失,使全产业链难以顺利实现其预期的增值目标。基于前文对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能力的综合评价结果可知,目前现有成本管控增值能力与风险控制增值能力排名较落后,属于新木桶原理中的“短板”,仍存在较大的增值空间。因而,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的价值优化模型应将潜在的关键风险因素也考虑进去[2]。假设每个环节的风险系数为fi(R),则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整体风险因素可量化表示为以下公式:
上述公式(7.3)中,R0表示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整体风险,Ei为经营主体的预期收益,fi(R)表示全产业链各个环节主体承担的风险系数,Ci为各环节的成本费用。
综上所述,全产业链整体的增值是各环节价值效用综合衡量的结果,本章结合核心环节价值的形成、减损和再创造,基于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的六大增值模块内容,旨在体现各个环节经营主体价值增加的同时,综合考量传统价值创新、损失减少、新动能探索、总成本降低以及各环节的潜在关键风险点,构建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的优化价值模型V优,其具体公式可表达为:
V优=V基-R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