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模糊综合判断结果如表6-24所示,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可见R中隶属度最高的得分为0.275,其所对应的评语集v3代表增值能力评价结果为“中等”。表明当前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正处于由成长期迈入成熟期的过渡阶段,从整理上来看其增值能力为“中等”程度,还有较多增值空间,其增值路径有待进一步优化。同理,根据二级综合评价得出的5个Ai向量结果,由隶属度最大原则可知,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成本管控增值能力(A1)指标增值能力评价结果为“中等”、价值增值能力(A2)评价结果为“较高”、稳定发展增值能力(A3)评价结果为“中等”、风险防控增值能力(A4)评价结果为“中等”、创新服务增值能力(A5)评价结果为“中等”。该综合评价结果说明无论是从全产业链整体角度还是各项分指标角度,当前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增值能力都还没有达到“很高v1”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挖掘新的增值机会,通过路径优化来增强增值效果。
从各项指标的评分结果来看,根据40位专家对各指标的评分平均值,计算各项一级指标的增值能力评分。由此可判断在当前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整体增值能力“中等”的背景下,各项一级指标增值能力相互比较的高低程度,以便找到进一步重点优化的环节与亟待改善的环节。用E(Ai)表示当前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的各项能力一级指标所得值,由各一级指标对应的二级指标加权后的指标加总组成,各项指标增值能力评价结果分别表示为E(A1),E(A2),E(A3),E(A4),E(A5)。Wi为一级指标的权重值,Wij则代表每项指标的权重值。由此,根据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能力评价指标的平均得分值与权重值,计算出当前农产品全产业链整体增值能力得分与各一级指标增值能力的得分如下:
由各项指标增值能力得分值,可以计算出当前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整体增值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E),即,
E=E(A1)×W1+E(A2)×W2+E(A3)×W3+E(A4)×W4+E(A5)×W5
=79.614
由计算结果可知,整体增值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值属于[70-80]的“中等”水平区间,且各项指标的增值能力综合评价结果与其得分值所在区域等级吻合。价值增值能力E(A2)的得分最高,说明价值因素在全产业链运行过程中增值能力最强,其得分为85.554;排名第二位的是稳定发展增值能力E(A3),其得分为79.192;排名第三位的是创新服务增值能力E(A5),其得分为74.687;排名第四、第五位的指标,分别是全产业链的成本管控增值能力E(A1)与风险防控增值能力E(A4),其分值分别为72.421与71.168。
综上所述,通过计算结果的比较可知,E(A2)>E(A3)>E(A5)>E(A1)>E(A4),表明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下游环节的价值因素展现出最强的增值能力,特别是在竞争力与性价比方面,说明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价值与口碑在市场上逐渐被消费主体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渐增高,营销渠道、消费者满意度、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也在全产业链运行过程中展现了较强的增值动力;其次,下游环节的稳定发展增值能力与中游环节的创新服务增值能力也表现出强有力的发展势头,说明各经营主体在保障我国农产品数量稳定、质量稳定和结构稳定的基础上,伴随现代农业服务逐步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产业链金融服务、新型农业人才服务与生态农业环境保护服务拓展,通过建立全产业链创新平台与新型人才培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展现出了一定的增值能力;另外,全产业链上游环节的成本管控增值能力排名中下等,主要源于成本管理能力与预算能力综合得分较低,目前农产品生产与仓储成本刚性提升,给成本控制与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影响了成本因素的带链竞争力;而全产业链衔接环节的风控增值能力排名最后,尤其是自然风险与技术风险的防控效果不强,目前风险发生概率仍然较高,易引发断链风险,导致全产业链增值能力中等,仍存在较大的增值优化空间。(www.daowen.com)
此外,当前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整体增值能力(E)的综合评价结果得分为79.614,与其5项一级指标的增值能力得分相比,只有下游环节的价值增值能力E(A2)得分(85.554分)超过了整体增值能力得分,说明价值增值能力指标的增值能力超过了全产业链的整体水平,价值因素是全链增值的主导增值因素。在后文增值路径优化策略的提出中,应对价值因素相关的领先主体及影响因素予以强化、创新,以最大程度扩大其增值效果及其对“中板”的带动作用;而上游环节的成本管控增值能力E(A1)、下游环节的稳定发展增值能力E(A3)与中游环节的创新服务增值能力E(A5)及衔接环节的风险防控增值能力E(A4),其得分均低于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整体增值能力(E)的综合得分,说明这几个环节的指标仍存在待优化的增值机会。通过各指标综合评价结果的相互比较可知,价值增值能力是新木桶原理中的“长板”;稳定发展增值能力与创新服务增值能力也表现出强有力的发展势头,属于新木桶原理中的“中板”;而成本管控增值能力与风险控制增值能力排名较落后,属于新木桶原理中的“短板”。在增值路径优化的策略中,应对“短板”对应的落后主体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稳固、改善与升级,确保农产品全产业链整体协同增值。
综上所述,本章基于AHP分析、SPSS统计分析、价值分析法以及多级模糊综合评价等方法,构建全产业链增值评价体系。并通过问卷调查、模糊判断矩阵构建、权重计算等,测算一级与二级综合评价结果,对当前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整体增值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与总结。以此辨析全产业链中主导增值的关键环节及影响指标,探索增值路径中有待进一步优化的增值机会。通过综合评价结果可知,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整体增值能力的评价结果为“中等”,下游环节的价值增值能力E(A2)评价结果为“较高”,可见价值因素展现出最强的增值能力,特别是在竞争力与性价比方面,其带链竞争力体现出最强的动力;下游环节的稳定发展增值能力与中游环节的创新服务增值能力也表现出强有力的发展势头;而上游环节的成本管控与衔接环节的风险防控增值能力排名较落后,特别是自然风险与技术风险的防控效果不强,导致增值能力中等,仍存在较大的增值空间。后续优化策略的提出应对排名靠前的“长板”予以强化、创新,以最大程度扩大其增值效果,带动“中板”指标的增值,并对排名靠后的“短板”指标进行稳固、改善与升级,促进整体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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