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评价指标的选取是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能力评价体系构建的前提,本部分遵循科学性、阶段性与可获得性的相关原则,主要依据上文中影响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的关键因素识别结果,并结合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实际状况与环境背景,重点围绕成本因素、价值因素、风险因素、稳定因素、创新服务因素等,通过专家打分法及对评价指标的修正,设置5项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能力的一级评价指标,分别为成本管控增值能力(A1)、价值增值能力(A2)、稳定发展增值能力(A3)、风险防控增值能力(A4)与创新服务增值能力(A5)。
其中,成本管控增值能力指标(A1)主要是对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中的经营主体在全产业链管理中控制成本、提升管理效率能力的衡量,主要选取成本控制(A11)、成本管理(A12)和成本预算(A13)这3项二级指标来表达;价值增值能力(A2)二级指标的选取,主要从价格(A21)、性价比(A22)、消费主体忠诚度(A23)以及竞争力(A24)4项二级指标来表达;稳定发展增值能力(A3)指标主要通过农产品的数量稳定(A31)、质量稳定(A32)和产品结构稳定(A33)3项二级指标来表达;风险防控增值能力(A4)主要通过自然风险防控(A41)、市场风险防控(A42)、经营风险防控(A43)以及技术风险防控(A44)4项二级指标来表达;创新服务增值能力(A5)主要通过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能力(A51)、服务能力(A52)以及人才培育能力(A53)3项二级指标来表达[4]。
由此,最终确定了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能力评价体系的5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如下表6-1所示。(www.daowen.com)
表6-1 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增值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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