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工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多样化选择

加工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多样化选择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加工物流服务主体主要是通过订单方式从生产经营主体处收购稻谷原材料,并对其进行加工与运输等[3]。因而,我国加工物流服务主体追求的价值主要是通过与产业链其他经营主体合作,以此提高信息准确度、降低成本,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其价值提升的需求。这两类加工物流服务主体的价值需求状况直接决定了未来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中游环节路径优化的方向。

加工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多样化选择

加工物流服务主体处在农产品产业链的中游位置,是全产业链的信息中心与服务中心,对其价值需求的分析是辨识全产业链增值影响因素的关键。目前,加工物流服务主体主要是通过订单方式从生产经营主体处收购稻谷原材料,并对其进行加工与运输等[3]。因而,我国加工物流服务主体追求的价值主要是通过与产业链其他经营主体合作,以此提高信息准确度、降低成本,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其价值提升的需求。随着我国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和工艺的不断创新发展,加工物流服务主体期望满足消费主体的多样化需求,重视其在生产基地建设、产品质量保障、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利用与控制,并强化其盈利能力。本章根据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加工物流服务主体的不同价值需求,从企业类型、工艺与装备、产业链紧密程度、发展目标、仓储物流布局能力以及主体需求等方面,将我国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主体分为两个类别。这两类加工物流服务主体的价值需求状况直接决定了未来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中游环节路径优化的方向。如下表4-1所示,为我国农产品加工物流服务主体分类与需求情况。

表4-1 我国农产品加工物流服务主体分类与需求

如上表4-1所示,目前,我国第一类加工物流主体对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控制能力比较强,对市场的供给、需求以及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比较大,其目前正处在依靠现代农业服务提升产业链价值的阶段,对市场稳定与政府制定政策也起到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农产品全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大客户、经销代理商均对第一类加工物流主体有较高的依赖度。由于第一类主体具备较强的管控与资金能力,因而其主体需要系统促进产业链纵向与横向的协同发展,继续增强农产品加工能力与研发创新能力,并提升物流服务的效率,促进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www.daowen.com)

而我国第二类加工物流服务主体一般不具备竞争优势,要想实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价值需求,可以选择依靠“产品+服务”模式,构建更有效的价值链分配制度,增强全产业链其他主体对其的依存度。第二类主体的综合影响力不够强,因而更加需要精准投入、精细定位,通过成本战略与产品差异化战略形成自身优势,提高其对我国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影响力。另外,部分落后的第二类企业和日加工能力低于200吨的农产品加工厂,不具备竞争优势与发展潜力,在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可能会面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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