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研究中,有许多思考;事后验证,并非臆想。仅举几例。
●以关税减让“复关”触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1986年,中国提出以关税减让方式恢复在GATT缔约方地位的申请,我认为它将触及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
第一种是关税减让。南斯拉夫以这种方式进入GATT。南斯拉夫开始提出以此种方式进入GATT时,受到GATT缔约方的质疑。它们认为,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是计划经济。计划是控制进出口的重要手段,关税不起什么作用。南斯拉夫说它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苏联等东欧国家不同。后来,GATT派人到南调查,发觉果然不同。南斯拉夫不是计划经济,关税成为进出口的重要手段。因此,同意南斯拉夫以关说减让方式进入GATT。
第二种是以计划承诺进口比例换取原缔约方的进口关税减让。波兰、罗马尼亚坚持计划经济体制,经过协商,它们以计划保证进口增长比例的义务换取其他缔约方给予进口关税减让的权利。
中国提出以关税减让方式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地位,势必触及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不改革,根本进不去;要想按照关税减让恢复缔约方地位,计划经济体制必须改革。
为此,我在商务部国际司中国“复关”专家咨询组会议上,提出中国计划经济与关税减让存在经济体制上的矛盾,中国如不加速改革计划经济,以关税减让方式难以恢复缔约方地位,就此认为“中国‘复关’将走上漫长的路程”。这种看法,当时受到质疑和非议。
在邓小平改革开放理论指导下,毅然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贸易法规作出相应修订,中国“复关”“入世”谈判才取得逐步和实质性的进展。
●“复关”后,中国政府职能不是弱化,而是转化。
1993年,中国在“复关”进程中,我和外贸部国际司参与中国“复关”谈判的李仲周处长应邀到国家计划委员会(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干部作中国“复关”前景的报告。午餐时,一些干部问我,国内一些学者说,“复关”后,中国将形成小政府、大社会,政府职能要弱化。为此,他们忧心忡忡,要我们发表看法。
我认为,中国“复关”后,中国政府职能是转化,不是弱化,即从熟悉的计划经济管理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运行规则管理。其管理办法可能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更为复杂、难度更大,涉及面更宽。因为中国“复关”后的对外开放,是以GATT规则为准,整体、全面、逐步地开放;中国“复关”后,国内经贸规则不能背离GATT规则。国家计划委员会当然是这种转化的首要管理者。我希望国家计委内干部主动接受这种转化,越快越主动。
在下午的接续报告中,就此我讲了上述看法。会后,国家计划委员会领导同意和支持我的看法。
中国“入世”后,我对政府职能转化而不是弱化的观点得到实证。
●中国应主动提出加入TPP
2015年10月5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Text of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达成,各签约方进入立法机构的批准程序。在两年期限内,如有6个创始签署方(Original signatory)立法机构批准,其国内生产总值占整个12个创始签署方全部国内生产总值的85%,则60天之后生效。再加入者成为加入签署方。美国总统奥巴马已告知国会,根据《贸易促进授权法》,将在2016年2月4日或5日签署该协定。(www.daowen.com)
该协定的动向将对我国产生严重挑战。国内学术界、中国WTO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专门进行研讨,提出对策。与会者议论纷纷,质疑和非议不断。
我认为事关重大,随意上纲无助我国的正确决策。我要助手杨凤鸣将600多页的协定文本下载,经过半个月的研读,在2015年12月24日撰写出《TPP协定文本的六大特点与中国应对》一文。
文章后面认为,TPP对我国提出如下的严重挑战。
第一,协定文本的构成使TPP具有凝聚力和吸引力。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等表达加入的兴趣。
第二,以中国为主的RECP谈判进程缓慢。
第三,中国以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责任重大。2014年APEC第20次领导人正式会议批准的“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对TPP的达成不能回避。
第四,中国台湾早已提出加入TPP。TPP协定文本中,以“通过鼓励其他国家或单独关税区的加入”的条款为之提供了契机。
文章最后,提出我国应对TPP的三个建议。
第一,我国应主动提出申请加入TPP。因为TPP文本内容涉及我国势必改革的内容,加入将会促进我国的开放与改革,增强在亚太地区合作中的主导力,为我国带来更大的机遇。
第二,提出RECP与TPP并合的倡议。这两个自贸区已有7个国家交汇,如果整合,可以推动2014年APEC第20次领导人正式会议批准的“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
第三,有条件地同意台湾加入TPP。一是在中国加入TPP前,台湾不能加入。二是在次序上,中国在先。三是在名义上,台湾为中国台北。
文章简要上报商务部,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我在参加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小范围座谈中,提出我的上述观点,受到非议。
在美国退出TPP后,剩下的11个国家将TPP更名为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该协定已于2018年12月30日生效,成员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包括越南、马来西亚、智利、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共计11国、5亿多人口,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2%、贸易总量的15%。该协定代表了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方向,其成员的多样性也使该协定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和竞争力。随着成员规模的不断扩大,CPTPP有望发展成为下一代全球经贸规则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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