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第六条指出:“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1)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2)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惠互利;(3)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4)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5)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指出:“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1)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2)发展两岸关系的步骤;(3)和平统一的步骤与安排;(4)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5)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6)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www.daowen.com)
在上述法律背景下,大陆对海峡两岸经贸关系会进一步采取促进扩大的动作。关键在于台湾当局的作为。
2008年前,台湾当局从竞选和取悦台商的角度出发,在两岸经济贸易关系上会继续发展,如开放两岸直航,适当加多大陆观光客到台,开放两岸直接通汇及台商资金回流,开放台商及境外公司到台上市。但大陆企业到台投资和大陆物品出口到台不会马上解禁和全部放开,“三通”很难实现。
2008年3月,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后,不管谁当选,如果不搞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海峡两岸关系将会有很大的改善。
2.萧的“两岸共同市场”设想比较符合两岸和平统一的长远计划,已得到大陆的回应。2005年4月底,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到大陆访问,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达成的共识中,有一项是关于“促进恢复两岸协商后优先讨论两岸共同市场问题”。2008年马英九如当选为台湾地区领导人,上述背书定会成为具体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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