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丙坤期盼两岸经贸合作发展

江丙坤期盼两岸经贸合作发展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3月底,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领中国国民党访问团对大陆进行“缅怀之旅”“经贸之旅”并达成“江陈十二项共识”。2006年,江丙坤著文[13]表达他对两岸经济贸易关系发展的具体期望。两岸直航后,成本及时间可大幅下降,一天即可以来回,应可减少长住大陆的人数,周末回台可以增加消费,亦可维系正常的家庭生活。由于两岸均为WTO会员,两岸自贸区成立的磋商原则,应符合WTO的规范。

江丙坤期盼两岸经贸合作发展

2005年3月底,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领中国国民党访问团对大陆进行“缅怀之旅”“经贸之旅”并达成“江陈十二项共识”。2006年,江丙坤著文[13]表达他对两岸经济贸易关系发展的具体期望。

1.前提

如果两岸能搁置政治和意识形态之争,两岸经贸就会顺应国际化、自由化的潮流,加速经济整合。

2.具体做法

(1)开放两岸直航

根据“中华经济研究院”估计,两岸直航,旅客运输成本可以降低27.1%;货物运输成本降低16.4%。根据台湾方面估计,直航可节省来往两岸时间至少四小时。两岸直航后,成本及时间可大幅下降,一天即可以来回,应可减少长住大陆的人数,周末回台可以增加消费,亦可维系正常的家庭生活

(2)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

2005年,台湾赴大陆411万人次,而大陆来台仅17万人次,台湾处于严重逆差。开放大陆来台可舒缓逆差现象,也可带来可观商机。根据台湾方面的估计,只要一天开放1 000名大陆观光客,一年即可有36.5万人,以平均来台停留七天六夜计,预计全年将为台湾观光产业及相关行业带来约6亿美元的外汇收入,即约192亿新台币。

(3)开放两岸直接通汇及台商资金回流

2005年一整年,两岸汇出汇入款总金额约为420亿美元,而同年两岸贸易总额717亿美元,若再加上台商投资60亿美元,显示两岸资金流通与此差距甚远,这应该是两岸资金往来仍有困难所致。未来,两岸应开放直接通汇。如此,地下通汇管道将会受到影响,但多数企业及人民均将受益,而通汇金额将大幅增加。

至于两岸资金往来的限制应逐步取消,让资金自大陆回流后,可以依市场法则再汇出;若再配合两岸租税协议,避免双重课税,则台商可以台湾为资金调度中心,利润自然愿意回流台湾。

(4)开放大陆企业来台投资

台湾经济发展要达到国际化、自由化的目标,必须开放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人员、技术来台。大陆在经济快速发展多年后,已展开对外投资。2005年,全年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部分)69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5.8%,资金充沛。未来开放大陆企业来台,可带动产业发展,而开放大陆企业投资房地产,也可带动房地产景气。

(5)开放大陆物品来台

目前,台湾仍禁止2000多项大陆物品进口。但依据WTO规范,未来台湾应该逐步开放,这将会降低台湾贸易顺差。但通过服务业开放,可以弥补。

(6)开放台商及境外公司来台上市(www.daowen.com)

截至2005年12月,台商投资大陆为34 000余件。许多台商在大陆经营良好,获利甚丰,开放这些绩优厂商回台,可以活络台湾股市,并使台湾成为亚洲区域资本中心之一。目前,由于赴大陆投资不得超过净值40%的限制,以致台商转而向香港上市,台商努力的成果将拱手让人。只要有前1%的绩优大陆台商回台上市,就有600支绩优股。届时,必将吸引全世界的资本向台湾涌进。

(7)两岸深化产业分工

台湾应该摆脱低成本的竞争模式,走向资讯、生物科技等高科技,迈向全球运筹的服务业及本地化的服务业(如观光休闲)。在产业发展上,走微笑曲线两端路线,也就是朝左端的研发创新、右端的行销及通路发展,并整合整个产业价值链以提高附加价值。

(8)建立两岸产品标准规格(intra-industry trade)。

换言之,同类产品互有进出口的需求,而这也显示两岸同时输出入电机设备及其零件、机械用具,存在产业内贸易现象(有必要采用相同的产品标准规格)。因此,两岸应共同研商标准规格,以利两岸建立产业合作相同的产品标准规格,共同进军世界市场

(9)加强台商权益保障

未来,两岸投资贸易往来会更加热络,两岸应签署台商投资保障协定并互设办事处,互派商务人员进驻,建立制度化的机制,解决台商在大陆经营所面临的商务纠纷;同时,促进两岸商务往来。

(10)建立共同市场

①好处:开创两岸和平、和谐、合作的气氛,改善两岸关系;增进两岸经贸合作,使台湾能善用大陆资源、壮大经济实力,而大陆能善用台湾的资金、技术及国际行销经验,持续经贸发展,这对两岸是互惠双赢的局面;使台湾借由大陆而融入亚洲区域经济整合体系,避免被边缘化

②具体做法:

*尽速恢复两岸制度性的沟通协商管道,为两岸经济的壮大共同努力。

*两岸赞助支持,定期举办产、官、学界研讨会,研讨两岸自贸区成立的相关问题。由于两岸均为WTO会员,两岸自贸区成立的磋商原则,应符合WTO的规范。其他原则包括有助于双方产业结构的调整、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等,先难后易、逐步推进。

*两岸官方或半官方组织应成立联络工作小组,具体推动两岸自贸区的成立。

*两岸自贸区成立之后,再循序渐进,推动两岸关税同盟,并逐渐发展到“两岸共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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