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转变思维。双方不能回避或绕过WTO处理涉及与之相关的经贸关系,因为双方都是WTO成员。WTO是世界多边贸易组织,不是政治组织,回避是被动的办法。
第二,解决途径。在明确其以中国台北身份加入的前提下,确认它作为WTO成员,应享受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
大陆可在WTO内发表“两岸作为WTO成员关系的声明”。声明可包括如下内容。
(1)GATT总理事会1992年9月就台湾成为观察员身份的三点声明。第一,要依照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案,承认“一个中国”原则。第二,台湾观察员的名称是“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第三,两岸加入GATT,中国在前,中国台北在后。
(2)两岸在加入WTO时,均未对对方引用“互不适用条款”。
(3)WTO文件中赋予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2.作为WTO成员,依据上述法律基础,双方关系应确立如下的原则。
(1)中国是以主权国家身份加入WTO,而中国台北是以单独关税区身份加入WTO,虽然双方都是WTO成员,但主体身份不同。
(2)作为WTO成员的中国台北,在WTO活动中,应以“中国台北”身份出现,不能以“中华民国”或“台湾政府”名义活动。(www.daowen.com)
(3)按照WTO规则,作为成员的“中国台北”应全面落实承担的义务,对大陆要实行“三通”。对大陆解除各种不符合WTO规则的做法。
(4)在上述原则下,中国承认和尊重中国台北作为WTO成员的权利。
(5)如果作为WTO成员的中国台北违反上述原则,作为WTO成员的中国将从维护WTO规则出发,作出相应的反应。
第三,通过论坛与声明等宣传表明祖国大陆的立场。
1.倡议举行两岸学术论坛,破除台湾当局和学术界的自我安慰行为。
为了提升其作为WTO成员的所谓“国际地位”,台湾当局和学术界有意把WTO宣传成为所谓“世界经济联合国”,“两岸同时加入WTO”等。通过论坛等从法理上明确台湾当局作为WTO中国台北成员的身份和地位。
2.倡议海峡两岸以WTO成员身份进行谈判,明确两岸作为WTO成员的关系构架。
此件作为课题交给中国政府的有关机构和台湾地区“陆委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