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之间规范与认知制度的差异会阻碍各个主体之间信息的共享,会加大母子公司之间或母公司与当地消费者之间的沟通障碍。对于跨国企业进入规范制度与认知制度距离比较大的东道国时,如果选择与当地伙伴进行合作,企业所面临的由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成本会大大提高。因此,为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在制度质量较好的东道国进行投资时,跨国企业会倾向于选择建立全资子公司形式进入该市场。
与管制制度不同,不同的社会形成的规范和认知只有不同,没有质量优劣之分。获得规范合法性指的是企业所遵从的商业规范被当地商业伙伴所接受,从而避免因彼此商业规范不同而受到的制裁(Selznick,1984)。国家之间规范与认知制度的差异会阻碍各个主体之间信息的共享,会加大母子公司之间或母公司与当地消费者之间的沟通障碍。例如,中国的管理者比较注重长期发展,倾向于选择可以获得企业长期利益的商业决策,这样的商业行为模式会影响企业与当地合作伙伴的合作(Luo,2005)。在东道国获得认知合法性对企业的经营非常重要,例如,很多在中国经营的西方企业发现与中国企业进行商业合作时,讲究“关系”和奉行“中庸之道”非常重要,而理解其中的内涵非常困难(ParkandLuo,2001;SuandLittlefield,2001),这主要是由认知知识具有内隐性导致的。对于跨国企业进入规范制度与认知制度距离比较大的东道国时,如果选择与当地伙伴进行合作,企业所面临的由于合作伙伴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成本会大大提高。而且母子公司之间由于工作风格,行为习惯存在很大的差异,会大大阻碍公司的顺畅运行。因此,为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在制度质量较好的东道国进行投资时,跨国企业会倾向于选择建立全资子公司形式进入该市场。提出假设3b和3c:
H3b:当跨国公司进入制度质量比较好的东道国时,随着规范制度距离的增加,跨国公司更倾向于选择建立全资子公司。(www.daowen.com)
H3c:当跨国公司进入制度质量比较好的东道国时,随着认知制度距离的增加,跨国公司更倾向于选择建立全资子公司。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跨国公司海外股权治理模式研究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