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中心型养老社区规划建设:道路设计与老年住宅设计

城市中心型养老社区规划建设:道路设计与老年住宅设计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规划布局上,城市中心型养老社区推荐采用小街区、密路网、窄断面模式。道路的适老性主要体现在道路的可达性、可识别性、无障碍设计及人车分流等方面。(二)新建老年住宅的设计住宅的规划设计是养老社区规划的核心内容。日照时间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照2小时的标准”。

城市中心型养老社区规划建设:道路设计与老年住宅设计

(一)养老社区的规划设计

1.选址布局

养老社区合理的选址和布局,不仅能为老年人营造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还能创造更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和交往空间,营造积极向上的生活氛围,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乐观的心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在选址上,要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选择安全便捷、安静的地段。考虑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需要,尽量选择在交通便捷、方便可达的地段,并宜尽量临近医院、菜市场便利店及公园等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需求。同时,老年人需要多和年轻人接触,国际上也提倡建设老年人与青少年一起活动的建筑,在条件允许时,可以将老年人活动场所临近儿童或青少年活动场所周围布置。

在规划布局上,城市中心型养老社区推荐采用小街区、密路网、窄断面模式。这种布局模式具有很好的步行尺度,使老年人更容易通过马路,以更短的步行距离到达周边街道,使用各种沿街公交站、商店等公共服务设施。这种布局不仅活跃了街道空间,还能够面向更多人群,并且增加老年人人际交往的机会。近郊型和远郊型养老社区应将老年人居住组团靠近医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置,组团尺度应适宜步行,规模不宜过大。

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

养老社区中老年人所占的居住人口比例高于普通社区,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除了须满足规范的要求,分级配建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和市政公用等设施,还应结合老年人的需求,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和社区服务等设施的配置更倾向于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及专业化的服务,构建“医疗护理+生活养老照护+文化体育”的分级分类体系。其中,分级是为了使设施规模适应老年人口规模,分类是为了使设施与老年人的需求相匹配,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时期与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年人的需求。

根据前文对养老社区主要类型和特点的分析总结,建议结合区域位置和周边的配套设施统筹考虑养老设施的配置。例如,城市中心型养老社区可以依托周边的医院和社区服务设施,强化养老照护设施的配置;城市近郊型养老社区可以配建规模适宜的康复医院、养老照护设施与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城市远郊型养老社区由于用地宽裕,可以配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加强与城市中心区的交通联系。

总体而言,养老社区应根据项目自身的定位和特点,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探寻多元化的配置方式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升养老社区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使“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有相应的设施作为物质空间的载体

3.室外环境适老性设计

本章所指的室外环境适老性设计包括构成室外环境的道路、绿化、场地及设施等组成部分的适老性设计。

道路的适老性主要体现在道路的可达性、可识别性、无障碍设计及人车分流等方面。可达性主要体现在社区道路设计简洁通畅,并保证救护车能就近停靠在住宅的出入口;可识别性主要体现在道路设计具有明确的方向感,主要社区道路及入户道路应设有明显的交通标识,并设有足够的夜间照明设施;无障碍设计主要体现在步行道路的坡道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坡度不宜大于2.5%,当坡度大于2.5%时,变坡点应设置提示牌,并设置扶手,路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停车场应与住宅及主要配套设施实现无障碍连通。人车分流主要体现在步行道避免穿越停车场、机动车道,形成步行道体系,步行道要互相连通,形成环路,转折点或终点须设标志物增强导向性,同时注意满足坐轮椅老年人的通行要求。

绿化是营造宜人舒适的室外环境的重要部分,应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可观、可用、可参与的安全无害的绿化环境。在品种选择上,应选择无毒、低敏(无絮)、无刺的绿化植物,尽量提高绿化植被的遮阴及防护等实用功能,增强绿化区域的可进入性,可提供一定区域的自种植区,丰富老年人的户外生活,实现“草坪可进入,绿荫可乘凉,区域可种植,果实可采摘”;可结合场地条件,选择具有保健特性的乔、灌、草进行搭配种植,并利用植物色相和季相变化加强老年人的视觉感受,利用植物散发的气味加强老年人的嗅觉感受;通过色彩和造型的差异增强居住单元入口处的辨识度;绿地设施要满足老年人的行为习惯,可通过花池、树池等设施提高植物的观赏高度,避免较低的观赏台造成老年人弯腰或跌倒,同时提供随时休息小坐的功能。(www.daowen.com)

室外活动场地设计应舒适宜人,如活动场地的日照充足,通风良好,避免夏季的暴晒和冬季的寒风侵扰。同时,要注意动静分区,使进行不同活动的老年人之间不相互干扰。场地内应形成完整、连贯、清晰及简明的标识系统。活动场地内应提供各类适宜设施,并结合设施进行适老性设计。例如,铺地应采用透水性好、不会积水的防滑材料;营造老年人相互交往的围合空间,如L形、U形空间等;结合场地中的景观设施来进行休憩区域的布局,休憩座椅应配备在公共活动场所周边、散步道和单元入口附近,须选择明显易见、不受遮挡、靠近路灯或其他照明的位置。

(二)新建老年住宅的设计

住宅的规划设计是养老社区规划的核心内容。老年人由于退休后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理条件的限制,其日常活动主要在住宅内进行,对住宅的层数与密度、日照时间、建筑形式、套内空间的适老性等方面的诉求多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住宅设计是否适应老年人生活需求是养老社区适老、宜居的基本衡量标准。

国际上大量对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研究表明,低层和多层建筑更适宜老年人居住。近郊型和远郊型养老社区由于用地宽裕,可采用低层低密度的建筑形式。对于地处城市中心的养老社区而言,由于用地紧张,住宅宜采用低层高密度的形式,以低层和多层建筑为主。采用低层高密度的建设模式,一是方便老年人到户外活动,出现紧急情况时利于受救,并缩短救援时间;二是紧凑的布局更符合老年人的出行特点和活动范围,使老年人到达公共服务设施也更方便;三是能形成尺度适宜的建筑围合空间,有适宜步行的街道、促进交往的开放空间,为老年人提供更方便的活动空间。日照时间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年版)规定的“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照2小时的标准”。老年人的生理机能、生活规律及其健康需求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对环境的特殊要求,特别是对日照有更高的需求。首先,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相比,老年人口的骨密度较低,充足的日照对骨密度的提高有帮助;其次,老年人的抵抗力较弱,阳光能够杀灭许多病菌,降低老年人受病菌感染的概率;最后,老年人在家中的活动时间更长,他们比年轻人有更高的日照要求,应尽量保证其卧室和起居室以南向或东向的向阳布置为主。

在建筑形式上,为健康老人而建的老年住宅可以是单元式的,而为半自理或不能自理老人设计的住宅通常会采用廊式,走廊及走廊两侧的放大空间兼具活动、服务和管理功能。套内空间的适老性也要结合老年人的行为特征,符合人体工学进行设计,从安全性、适应性、健康性和灵活性等方面创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老年住宅适老化改造

在熟悉的环境里度过老年时期(原居安老)是古今中外老年人的普遍选择,也是跨越国界的社会规律。以帮助老年人继续生活在熟悉环境中为目的而实施的生活空间改造——住宅适老化改造是帮助老年人实现原居安老的便利途径,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11]。

适老化改造应坚持安全性、灵活性、舒适性和实用性原则,其理论依据来自无障碍设计、通用性设计和前瞻性设计,尽管目的都是便于使用,但老年人不同于残疾人,适老化改造与无障碍改造不完全等同,其更加适应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习惯。

首先,适老化改造需要明确目标、内容与实施路径,界定住宅适老化改造与既有住宅更新、普遍性改造与个性化改造之间的界限,方能推动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大规模实施。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人继续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从而节省全社会的医疗卫生福利开支,这个目标也是住宅适老化改造成为一种福利政策的原因。

其次,本着公平与普惠的原则,明确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基本的家庭安全改造,不包括整洁性改造,甚至房屋装修工作。明确工作内容有利于克服现有的矛盾,也有助于产业的发展。基本改造意味着缩减工期、统一标准与更低的投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过渡居住、分配不公与供需失衡的问题。基本改造可以控制投资规模从而让福利尽快惠及更多的老年人家庭。明确基本改造可以避免民政部门与住房管理部门的工作交叉,也有利于既有住宅更新工作的简化与发展。明确基本改造避免了浪费公帑,督促有支付能力又有个性化改造需求的家庭向市场寻求解决方案,也促进了住宅适老化改造市场的发展。

最后,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大规模实施必须强调政府的引导与部门间的协同努力。作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规模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实施路径离不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努力。负责老龄工作的民政系统、立足于优化医疗服务与支出的卫生系统、肩负既有住宅更新改造责任的住房管理系统,以及很多其他的利益相关部门都可以从国际经验中找到明确的借鉴。唯有各个部门高度合作,协同创新才可能通过住宅适老化改造实现老年人家庭与全社会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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