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长期照护服务及费用解析

长期照护服务及费用解析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且荷兰长期照护费用全部是公共支出,到2013年,这一支出比例已经达到4.3%,远远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1.7%[34],这是因为荷兰长期护理保险涵盖人群广,不仅包括老人,还包括残疾人照护费用。从长期照护老年人比例看,荷兰最高,为4.5%。在荷兰的所有长期照护工作人员中,家事服务人员占比73%[37]。在65岁以上老人中有16%获得过机构长期照护或非机构长期照护。

长期照护服务及费用解析

图5-4 2013年长期照护公共支出占GDP比重(包括医疗费用和社会支出)

资料来源:OECD.Health at a Glance 2015:OECD Indicators[R/OL].Paris:OECD Publishing.http://dx.doi.org/10.1787/health_glance-2015-en:209,图11.21。

图5-5 长期照护老年人比例和构成

资料来源:OECD.Health at a Glance 2015:OECD Indicators[R/OL].Paris:OECD Publishing.http://dx.doi.org/10.1787/health_glance-2015-en。

图5-6 2013年百名老人护理人员数

资料来源:OECD.Health at a Glance 2015:OECD Indicators[R/OL].Paris:OECD Publishing.http://dx.doi.org/10.1787/health_glance-2015-en。

从长期照护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看(包括医疗费用和社会支出),荷兰最高,为2010年,当时荷兰长期照护费用占GDP 3.7%,是经合组织中最高的(经合组织平均1.6%)。其次是瑞典、挪威、丹麦、芬兰等北欧国家,日本的支出占比也达2.1%。OECD平均为1.7%。在荷兰的这3.7%的费用中,医疗护理类占2.5%,社会服务类占1.2%,前者也是经合组织中最高的,后者仅次于瑞典,和芬兰基本持平。而且荷兰长期照护费用全部是公共支出,到2013年,这一支出比例已经达到4.3%,远远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1.7%[34],这是因为荷兰长期护理保险涵盖人群广,不仅包括老人,还包括残疾人(肢体和精神残疾)照护费用。(www.daowen.com)

从长期照护老年人比例看,荷兰最高,为4.5%。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约占一半;其次是瑞士和瑞典,占比都在4%以上。占比超过3%的还有挪威、德国、匈牙利和丹麦。日本占比2.7%。OECD国家平均为2.3%[35]。

从护理人员与老人比看,瑞典最高,每百位老人有护理人员12.3人。其次是美国,每百位老人有护理人员12人,其中机构9.4人,居家2.6人。荷兰位列第四,每百位老人有护理人员9.4人,其中机构5.5人,居家3.9人。OECD国家平均是6.1人,其中机构3.2人,居家2.9人[36]。在荷兰的所有长期照护工作人员中,家事服务人员占比73%[37]。

2014年,荷兰有近5%的人口获得长期照护,机构照护和非机构照护比例分别为45%和55%;老人照护占比56%。在65岁以上老人中有16%获得过机构长期照护或非机构长期照护。

2050年经合组织国家公共长期护理支出预计增幅的构成因素如下:人口老龄化因素促成增长2.6%—2.9%;轻度残疾人口寿命延长因素促成增长2.3%—2.6%,10年间1%失能人口从非正式护理转变为正式居家服务的因素促成增长2.5%—3.1%;10年间1%失能人口从非正式护理转变为正式机构护理的因素促成增长2.9%—3.8%;假设护理服务成本按GDP的1%增速则促成总支出增长2.7%—3.2%[38]。

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有相似的长期护理政策导向,包括:鼓励家庭和社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政府负责提供一般性的、广覆盖的长期护理服务;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致力于保障花费较高的长期护理服务,提高长期护理服务的质量;理清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服务之间的“边界”问题等。对8个工业化国家(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长期护理服务的比较发现,加拿大和美国有约1/6的老人通过付费获得家庭护理服务,而日本则有约1/2的老人和子女同住,从而依赖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的居家照顾,是8个国家中这一比例最高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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