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基本能妥善地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并适时推进农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劳动力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平稳过渡。纵观发达国家的农地政策变迁,其目标都是按照“公平—效率—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演进,首先追求土地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然后追求土地资源配置的高效率,接着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25]土地公平分配阶段的重点是保证土地由农民所有,保护耕作者的利益,实现“耕者有其田”,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创造条件。很多国家通过适时的农地制度变迁实现了这一目的,例如,美国采取的是公有地(联邦土地)出售的方式,日本则是通过一系列农地改革措施,废除封建的农地制度,创设自耕农,保护佃农、抑制地主权利。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阶段的重点是促使土地向真正愿意从事农业生产且有能力的农民集中,扩大农地经营规模,提高农地使用效率。美国工业、交通和服务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迅速发展吸收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业高度机械化提供了便利条件,使美国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家庭农场数量逐步减少,同时,美国还鼓励农民发展农业外经济,增加农业外兼业收入,并加大对农民种植农作物的直接经济补贴。[26]日本在扩大农地经营规模方面则比较重视土地规模的“双限”调节,既限制土地细分,防止土地破碎化,也限制土地兼并上限,防止土地过度集中。[27]英国主要采用农业政策鼓励农场向大型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愿意合并的小农场,提供50%的所需费用,对愿意放弃经营农业的小农场主,给予2000英镑以下的补贴,或终生养老金。此外,英国还实行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对本国生产的各种农牧产品都规定了价格下限,即最低保护价格。当相关农牧产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最低保护价格时,差额由政府补贴,从而来调控农牧业生产,使之扩大或缩小经营规模,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与发达国家迥异的国际国内环境,尤其是像巴西、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在摆脱殖民统治获得民族独立后又没有进行彻底的社会变革,特别是没有进行彻底的土地制度变革,所以也就不可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巴西虽然是最早实现城市化的发展中国家,但由于其独立后完全秉承了殖民地时期的大地产制,步履艰难的土地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高度集中的问题,城市工商业创造的就业机会吸引大批无地失地农民涌入,形成城市贫民窟。印度独立后也秉承了殖民地时期的土地制度,虽然独立后的土改措施使地权有所分散,但土地高度集中和占有不平等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法继续依靠自己的小块土地为生,或是受雇于农场主,或是成为潜在的城市移民,逐渐地退出农村。但城市又无力吸纳日益增多的流入城市的农民,他们只好集居在城市“贫民窟”,过着极度贫困的生活。巴西和印度的教训告诉我们:要顺利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必须及时、合理地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土地占有不平等,使大量无地农民集中于城市,形成贫民窟。(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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