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化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因素、过程和类型

城市化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因素、过程和类型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4]依据诺瑟姆S形曲线中城市化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发展进程及阶段做了进一步细分。高度城市化阶段就是发达工业化阶段,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这一阶段不仅城市化率很高,而且城市建设先进、管理水平高;城市化率还在提高,但速度减慢;城市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农村推广、普及,城乡差别基本消失。

城市化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因素、过程和类型

1.城市化的影响因素

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由贫穷落后走向繁荣富强的必由之路。任何国家的城市化过程,都要受到该国的经济社会、制度、自然资源、民族、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限于篇幅,这里只简要讨论制度这一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制度是制约城市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既影响城市化的兴起和推动,又决定城市化的选择,还制约着城市化的速度、水平、发展状态及城市化的类型。这里的制度主要指经济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经济运行机制、经济管理体制、经济发展战略、劳动就业制度、人口流动迁移和居住制度、土地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城市建设和管理制度等。比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有助于城市化的推进,以政府作用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则可能阻碍城市化的进程;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的合理的经济发展战略能促进城市化的发展,重工业优先的赶超战略则造成滞后城市化;统一开放、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就业制度有益于城市化的推进,二元分割、存在歧视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就业制度则不利于城市化发展;一视同仁的人口流动迁移和居住制度有利于城市化,限制人口流动和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则严重妨碍城市化;产权明晰、能够合理流转的土地制度是城市化有效推进的重要条件,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则严重制约城市化进程;全社会统一、公平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保证劳动力自由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实现非农化和市民化的重要因素,二元甚至多元、不平等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则严重妨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持久有效转移;城乡平等合理的教育制度有益于农民提高素质、更好地进入城市和融入城市,城乡不平等、不合理的教育制度则会扩大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延缓城市化进程;科学先进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制度能够极大地促进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合理化、资源的节约、环境优化、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实现健康的城市化,落后、不当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制度则会妨碍城市的发展,造成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建设的落后、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恶化,导致病态的城市化。[23]

2.城市化过程

城市化是一个长期的经济社会演进过程,必然要经过若干个发展阶段。尽管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的开始时间、速度和已达到的实际水平千差万别,但都与其经济发展及其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有其内在规律性。R.M.诺瑟姆(Ray M.Northam)将不同国家和地区人口城市化进程(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的共同规律概括为一条被拉平的S形曲线,并把城市化进程分为三个阶段:(1)城市化水平较低、发展速度较慢的初期阶段,其发展态势反映为S形曲线的左下段,曲线斜率较小;(2)人口向城市迅速集聚的中期阶段,其发展态势反映为S形曲线的中间段,曲线斜率较大;(3)进入高度城市化以后城市人口比重的增长又趋于缓慢甚至停滞的后期阶段,其发展态势反映为S形曲线的右上段,曲线斜率较小。[24]

依据诺瑟姆S形曲线中城市化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发展进程及阶段做了进一步细分。高珮义博士认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低于10%为城市化的史前阶段,超过10%以后为起步城市化阶段,超过20%以后为加速城市化阶段,超过50%以后为基本城市化阶段,超过60%以后为高度发达城市化阶段,达到80%以后为城市化的自我完善阶段。[25]钱纳里(H.Chenery)等人在对许多国家城市化的定量实证研究后得出结论:“从世界迄今的经验看,城市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5%时趋于稳定下来。”刘传江博士认为,城市人口比重低于10%以前为史前城市化阶段;城市人口比重为10%~20%时,城市化处于起步阶段;城市人口比重达到20%以后,低于50%以前为城市化的加速阶段;城市人口比重为50%~60%时,城市化处于临界完成阶段;城市人口比重为60%~75%时,城市化进程处于基本完成阶段;城市人口比重超过75%时,城市化进程已经处于相对稳定的发达阶段。[26]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发动机,所以,一般而言城市化的实现过程基本上与工业化的过程相适应,据此我们可以将城市化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城市化起步阶段、城市化基本实现阶段、高度城市化阶段。城市化起步阶段处于工业化初期,城市化率在10%~30%。在这一阶段,城市化开始以前长期存在的城市人口增长极其缓慢的局面得以改观,城市化速度逐步提高,工商业城市纷纷兴起,城乡差别日益扩大。城市化基本实现阶段一般处于工业化中期,城市化率从30%左右提高到50%以上。在这一阶段,工业化推动城市化的作用突出显现,工业迅猛发展、规模急剧扩大、人口大量集中、资本日益雄厚,使得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化速度加快、城市化率大幅度提高、城市人口迅速增长。高度城市化阶段就是发达工业化阶段,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这一阶段不仅城市化率很高,而且城市建设先进、管理水平高;城市化率还在提高,但速度减慢;城市先进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高度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在农村推广、普及,城乡差别基本消失。这个阶段城市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主要特点是,出现所谓“逆城市化”即分散城市化的倾向,集中型城市化与分散型城市化相结合,形成网络式城市化。[27](www.daowen.com)

3.城市化类型[28]

城市化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按照城市化各个方面的各种不同的特征分成不同的类型。比如,以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水平的关系为依据,城市化可分为适度同步城市化、过度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以城市化的阶段为依据,城市化可分为集中型城市化和分散型城市化;以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为依据,城市化可分为网络式城市化和据点式城市化;以城市发展方式为依据,城市化可分为内涵型城市化和外延型城市化;以城市化实现机制为依据,城市化可分为市场型城市化和计划型城市化;以城市化发动主体为依据,城市化可分为自下而上城市化(urbanization from below)和自上而下城市化(urbanization from above);以人口和产业聚集以及城市性扩散为依据,城市化可分为正统型城市化、虚假型城市化(pseudo-urbanization)和离心型城市化(decentralization urbanization)。下面着重讨论适度同步城市化、过度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这三种城市化类型。

(1)同步城市化(synchro-urbanization)。这是一种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趋于一致的城市化发展模式。所谓“同步”,是指城市化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呈正相关关系,城市化率(即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率(即工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或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互相协调,城市人口的增长与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比较一致,农村人口城镇化的数量与经济发展提供的城镇就业量大体平衡,城市化的发展与农业提供的剩余产品基本适应。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经济发展推动型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它能够实现城市化与工业化及社会经济的适度同步发展。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基本属于这种模式。

(2)过度城市化(over-urbanization)。即超前城市化,是指城市化水平大大超过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化发展模式。所谓“过度”或“超前”,是指城市化速度大大超过工业化速度,城市化不是建立在工业化和农业发展的基础之上,而是主要依靠传统的第三产业(传统的生活性、商业性服务)来推动的城市化,甚至是“无工业化的城市化”(urbanization without industrialization),大量的乡村人口在推力因素作用下盲目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迁移,城市建设的步伐赶不上人口城市化的速度,城市不能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从而导致城市人口过快膨胀、城市失业问题严重、交通拥挤、环境卫生状况恶化、城市犯罪率上升等一系列“城市病”。这是一种不利于城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畸形城市化,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基本上是这种模式。

(3)滞后城市化(under-urbanization)。这是一种城市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化发展模式。所谓“滞后”,是指城市化率落后于工业化率,产生滞后的原因是政府为了避免城乡对立和“城市病”的发生,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城市化的发展,使城市人口的实际增长速度低于城市工业发展所需要的人口增长速度,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结果不仅使城市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都不能很好地发挥,而且还引发了诸如工业分散化、农业副业化、离农人口“两栖化”、城市发展无序化等“农村病”现象,严重阻碍了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这是一种违背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合理的城市化发展模式。这种城市化类型主要是计划经济国家政策作用的结果,[29]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就采取了这种城市化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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