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变动成本法的优缺点分析

变动成本法的优缺点分析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采用变动成本法可防止企业盲目生产,注重销售,有利于全面完成产销计划。但是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产品成本显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变动成本法建立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它以相关范围假定为存在前提。定价决策中,必须充分考虑成本计价的完整性。

变动成本法的优缺点分析

1.变动成本法的优点

变动成本法是为面向未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而产生的。由于它能够提供科学反映成本与业务量之间、利润销售量之间有关量的变化规律的信息,因而有助于加强成本管理,强化管理会计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和业绩考核等职能。具体说来它有以下优点。

(1)采用变动成本法可防止企业盲目生产,注重销售,有利于全面完成产销计划。

在固定成本较高的情况下,采用全部成本法计算的单位产品成本受产量变动的影响较大,企业只要大幅度增产,就可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即使销售量不变,甚至销售下降,也会增加利润,特别在产销不平衡的条件下尤为严重。这会给企业造成错觉,误认为只有扩大生产才能扩大盈利,从而导致盲目生产。采用变动成本法,产量的高低和存货的增减对税前利润没有直接影响,在销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销售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盈利将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而增加。这样,将给管理者提供一个重要的信息:只有扩大销售才能扩大盈利。从而促使管理者重视销售环节,努力开拓销售渠道,树立以销定产的观念,增强现代经营管理意识。

【例3-5】某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第一年、第二年的销售量分别为300 件和280 件,而生产量分别为400 件和600 件。每单位产品的售价为100 元。每件变动生产成本为40 元,固定制造费用每年的发生额为7 200 元,变动销售与管理费用每件10 元,固定销售与管理费用每年的发生额为3 600 元。存货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

根据上述资料,按变动成本法计算单位产品成本每年均为40 元,按完全成本法计算单位产品成本每年分别为40+7 200/400=58(元)和40+7 200/600=52(元)。

采用两种成本计算法确定的各年的税前利润如表3-12 和表3-13所示。

表3-12 完全成本法(职能式)损益表 元

表3-13 变动成本法(贡献式)损益表 元

计算结果表明,在销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第二年比第一年销售量减少20 件,销售收入减少2 000 元,采用变动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呈现减少的趋势。但采用完全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第二年比第一年增加了440(6 440-6 000)元,其主要原因在于各年生产量差异较大,使每年的单位生产成本有较大区别。由于产销不平衡,第二年期末存货与期初相比大量增加,采用完全成本法,将未销售产品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转入下一会计期间,使计算的税前利润指标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这样,会使企业盲目增加产量,以致造成产品大量积压和资源的严重浪费。

(2)便于简化成本核算

采用变动成本法,把固定性制造费用列入期间成本,从贡献边际项下直接扣除,这就大大简化了产品成本计算中间接费用的分配过程,并可减少由于分配标准的多样性而可能产生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使会计人员从繁重的成本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www.daowen.com)

(3)有利于管理当局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和考核。

采用变动成本法,当产品成本出现了不利差异,就可以通过对产品的变动生产成本和固定生产成本进行分析,找出差异的原因,及时加以纠正。例如,如果发现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等出现了不利差异,就可以查找供应部门或生产部门的工作是否存在不足之处;如果固定生产成本出现了不利差异,则应由有关管理部门承担责任。这样,就有利于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工作和划分经济责任。

(4)能够向管理当局提供加强内部管理所需的短期预测和决策的信息资料。

变动成本法是本量利分析的前提,通过分析利用变动成本法所提供的成本及贡献边际指标,为管理当局进行短期预测、规划目标利润和目标成本、进行本量利分析、短期决策、编制弹性预算、制定标准成本等提供了有用的数据。

2.变动成本法的缺点

(1)成本性态分类具有局限性。

一方面,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的划分是有条件的,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和一定的产量范围内。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相关范围会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而变动成本法的计算又要求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必然导致实际成本与计算结果的差异。另一方面,准确地划分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存在一定的困难。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耗费按成本性态划分大都属于混合成本,无论是按高低点法还是散布图法,分解的结果都不可能十分准确,会影响成本信息的有效性。

(2)按变动成本法计算出的产品成本不符合传统的成本概念。

传统的观点认为,产品成本是“一切可以计入存货的制造成本”,是“为了生产产品或为了销售而购入的产品而发生的成本”,“是为了获得某些产品或劳务作业而作出的一切牺牲”。按照这些传统的观点,产品成本中就应当既包括变动生产成本,又包括固定生产成本。这种观念长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支持和认可,并被吸收进企业(财务)会计基本准则之中,作为对外报告的标准。但是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产品成本显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3)不能适应长期决策的需要。

变动成本法建立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它以相关范围假定为存在前提。但是成本的性态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因此,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水平不可能长期不变。而长期决策涉及的时间较长,又要解决增加或减少生产能力和扩大或缩小经营规模的问题,必然突破相关范围。因此变动成本法所提供的资料,虽然有利于短期决策,但不能适应长期决策的需要。

(4)提供的成本信息不适应以成本为依据的定价决策的需要。

定价决策中,必须充分考虑成本计价的完整性。合理的商品价格的制定,既要能保证企业各种耗费的补偿,又要通过销售的顺利实现获得盈利。这种补偿,必须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如果只考虑产品的变动成本,易导致定价偏低,所以变动成本计算提供的产品变动成本资料不能适应定价决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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