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本身特点
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的两个主要方面,公共卫生服务有以下特点:①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卫生服务是为所有社会成员所共享的,分割后不能实现其价值,也不能给个人带来福利;②消费的非竞争性,所有的社会成员无差别的共同享用,不存在区域差别,所有生病患者都可以使用;③受益的非排他性,外溢性较大。任何一个付款的消费者都会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而私人产品若是消费者付款后,就隶属于私人,他人就不能无理由地享用。并且若是一个地区的医疗基础设施完善和医生医术精湛,很多外地医患者都会到该地求医。④非营利性目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多的是确保居民身体健康的,为广大居民提供福利,现实中存在搭便车的现象。
(二)我国医疗公共品供给的现状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在教育、医疗和社保等方面财政投入相对经济性公共品供给方面较少,表现为居民最为关心和最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品供给方面存在严重短缺。我国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规模和支出水平都偏低,但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医疗卫生公共品的重视和投入。具体分析如下:
表5.11 2007~2013年卫生总费用规模、结构及其比重表
续表
数据来源:《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08~2014)。
第一,我国政府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财政投入逐年递增。《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08~2014)相关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政府在医疗卫生财政投入的绝对量从2007年的2581.58亿元飙升到2013年的9545.81亿元。但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GDP比重在2008~2014年增长缓慢,从2007年的0.97%攀升到2013年的1.68%,2007~2013年仅上升了0.71%[9],并且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也从2007年的4.29%平稳上升至2013年的5.34%。综上可以得到,政府在财政支出绝对量方面一直加大对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投入,并且在2008年投入增幅最快为39.21%,2012年以后趋于平缓。其中,2003年的非典疫情暴露中国公共卫生工作中的脆弱体制和缺失机制的问题,自此,政府加大提高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从下面的数据也能发现上述结论:2006年以前这个比重一般在5.00%左右,2007~2013年这一比重从5.10%火速上涨至6.85%,增幅较大。(www.daowen.com)
综上分析发现:一方面,医疗制度的改革加大了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支出责任。2006年6月新一轮医疗制度的改革促使政府担负起更多的医疗卫生支出责任,驱使个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增速减缓。所以2006年是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分界点。因为这个时期我国医疗卫生改革历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市场化非医改方向”发生在2005年。2006年医改再现曙光,医改基调已定,政府将承担基本医疗。也就是说在2006年以前居民个人承担了较多的医疗卫生支出责任,2006年以后,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承担了城乡居民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加强了政府相关医疗卫生的支出责任。2007~2009年医改进入冲刺:2007年陈竺表示,到2010年初步搭建好全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到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全国城乡居民。2008年10月14日,政府公布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公开征求公民意见。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通过医改方案。2009年《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审核通过标志着新一轮的医改方案公布实施。另外一方面,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责任在上升,居民个人在此方面的支出责任却在下降,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方面的增长速度不但比社会和个人的医疗卫生支出增长速度快,而且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例不断上升,而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自2003年起一直下降。
第二,我国的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水平依然偏低,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地区差异显著,卫生总费用偏低。从我国的医疗卫生支出来看,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方面的水平仍旧偏低,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和GDP的比重持续较低,个人支出在医疗支出中的比例偏高,这一问题使得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常常遭到责问。其主要表现为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和GDP的比重依然偏低,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最高的是2011年达到了6.86%,至2013年仍然未达到7.00%,这一比例在2013年高于世界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的5.28%,但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0.06%。另外,我国地区之间的医疗卫生支出差异显著,2013年西部11个省市(剔除西藏)仅占29.43%,湖北等8个中部省市占28.85%,北京等11个东部省市的财政支出占全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高达41.72%。
各省市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时间变化趋势图如下:
图5.4 各省市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时间变化趋势图(2007~2013)
1.安徽;2.北京;3.福建;4.甘肃;5.广东;6.广西;7.贵州;8海南;9河北;10.河南;11.黑龙江;12.湖北;13.湖南;14.吉林;15江苏;16.江西;17.辽宁;18内蒙古;19.宁夏;20.青海;21.山东;22.山西;23.陕西;24.上海;25.四川;26.天津;27.新疆;28.云南;29.浙江;30.重庆。
从30个省市的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趋势图来看,全国范围内各省市自治区的教育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存在显著差异,但总体上都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在2007~2013年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医疗卫生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上升趋势最明显,其比重从2007年的5.15%飙升到2013年的8.90%,2013年四个直辖市(北京、上海、重庆和天津)的医疗卫生支出金额分别为:北京276.13亿元、上海214.92亿元、重庆198.05亿元、天津128.94亿元;而医疗卫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排序为:北京6.62%、重庆6.47%、天津5.06%、上海4.75%,这一比重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可能是因为四个直辖市的经济发展领先其他省市,稀释了该比重。从全国范围来看,该比重呈现出稳步攀升的趋势。
图5.5 房地产相关税占地税的比重与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的关系
从图5.5中可以发现,2007~2013年间,一个地区越是依赖房地产类税收,该地区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是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两者的关系是正相关的。下面将针对该问题展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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