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构成了广义的地方财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以及中央转移支付,这些构成了狭义的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收入若是从公有制基础角度来考察,则与公共产权收益相联系的财政是广义的,若是仅仅从税收角度考察财政,则财政收入只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本书属于后一种情况。
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绝对主力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重大,相应地也影响地方公共品的供给,兼顾到2009~2013年仅有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数据,2007~2008年的才是土地出让纯收益,本书采用的是人均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来作为被控制变量,度量其对地方公共品供给的影响,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具体论述如下:
表3.5 2003~2008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9](单位:%)
续表(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2004~2009)。
在2004~2014年11年间,土地出让金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测算表明,土地出让金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在2013年时达到至高点59.8%,到2014年时下滑至56.2%[10]。地方政府极度依赖土地财政,很容易遭受土地出让金的冲击和影响。
从上述表格3.5中可以发现,首先,东部地区的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在全国范围内高居榜首,这是因为土地出让金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中西部,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带动地价的上涨。另外,中西部的房地产产业发展相对比较滞后,东部地区的房地产产业比中西部优先发展起来,致使东部地区的土地出让收入也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占比地方财政收入也是全国最高的。总之,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土地出让收入仍然集中在东部地区。比如2011年,虽然东部地区9个省份的土地出让收入增长速度仅为1.90%,但是其规模仍达到19 642.77亿元,在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中的比重58.70%,而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的土地出让收入却仅占41.30%[11]。又如2012年,全国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为28 886.31亿元。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的土地出让收入总量为15 578.87亿元,[12]在全国所有土地出让收入中的比重为53.91%。综合来看,地方经济发展差异和房地产市场分化对土地出让收入的影响较大。其次,出让金净收益占比出让金收入这一比例中部地区是最高的,其次是西部地区,最后是东部地区,这是由于土地出让费用中征地与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支农支出等支出方面,东部地区的成本费用最高,其次是中部,西部地区是最少的,所以促成出让金净收益占比出让金收入呈现出中西东部的递减趋势,中西部地区对土地财政依赖较多,压榨土地出让补偿成本费用,致使土地出让收益率高于东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