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包工程系列事故案例分析与探讨

外包工程系列事故案例分析与探讨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故造成分包单位4人死亡,3人受伤。山东电建一公司海阳核电工程分包单位“10·2”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据初步分析,稳远公司施工人员在钢筋施工过程中,擅自将己安装的起固定作用的部分支撑斜拉钢管拆除,造成钢筋架整体失稳倒排,导致事故发生。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施工时,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导致事故发生。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外包工程系列事故案例分析与探讨

(一)事故经过

(1)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4·30”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承建华能海南东方电厂2号机组锅炉安装工程,并将锅炉水冷壁安装分包给山东东方腾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江西诚达监理有限公司。4月30日,腾飞公司进行前水冷壁中部刚性梁吊装工作,下午16点左右,由起重工指挥吊车开始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组合件重18.4吨。吊件被吊到就位高度后,作业人员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接钩。接钩和就位过程中,共有7名作业人员站在上部刚性粱上拉葫芦,其中2人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5人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粱的链条葫芦上,由一人统一指挥,协调葫芦提升。19时30分左右,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吨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其余6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相继断裂,导致刚性梁组件坠落。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件的链条葫芦上的5人随着一起下落;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的2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事故造成分包单位4人死亡,3人受伤。

(2)陕西电建总公司印度黑萨电厂工程分包单位“8·16”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黑萨电厂工程由印度瑞来斯公司工程总承包,陕西电建总公司承担双钢内筒烟囱(高275m)土建、安装施工,四川华夏军安建筑有限公司分包烟囱部分工程。根据印度方总承包商要求,陕西电建总公司将水平烟道的制作加工和安装施工分包给印度舒阿比工程公司承担,四川华夏军安公司人员配合进行质量检查验收。8月16日,进行水平烟道吊装施工,钢烟道下平面片经调整就位并与侧平面片局部焊接后,调整上平面片位置。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本应使用倒链细调到位,但是印方现场指挥人员(已死亡)违反施工技术方案,指挥卷扬机操作员(印方人员)通过卷扬机提升调整钢烟道平面片位置,致使卷扬机在承重上平面片的同时,还承受了下平面片与侧平面片焊接后侧平面片的部分重量,大大超过卷扬机钢丝绳的额定负荷,卷扬机钢丝绳拉断,钢烟道上、下平面片全部崩塌,造成6人(其中2名中方人员)死亡,2名印方工人轻伤。

(3)山东电建一公司海阳核电工程分包单位“10·2”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海阳核电项目由中电投集团公司控股建设,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行使项目业主职责。山东电建一公司中标一期工程常规岛建安工程1标段,与山东稳远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安工程分包合同,将1机组常规岛零m以下设备基础工程交由稳远公司专业承包。10月2日,施工过程中发生钢筋架倒排,造成在-11m层以下进行钢筋绑扎的5名作业人员被压死亡,在-11m层以上施工人员中3人受重伤,18人轻伤。

据初步分析,稳远公司施工人员在钢筋施工过程中,擅自将己安装的起固定作用的部分支撑斜拉钢管拆除,造成钢筋架整体失稳倒排,导致事故发生。

(二)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违章现象严重且屡禁不止。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技术方案作业,不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没有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规章制度,心存侥幸、冒险施工,有的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违章指挥,工程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反违章工作没有全方位落实。(www.daowen.com)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薄弱,“以包代管”现象严重。工程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不实、不细,安全责任不清,安全监督不严,有的境外工程甚至总包单位都没有管理人员在现场,“以包代管”现象较大范围存在,分包单位失去安全监督。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施工时,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导致事故发生。

(3)监理单位安全职责不落实。现场监理人员自身安全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不严格,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责任,高危施工、关键工序安全监理缺位,甚至自己违章。

(三)基建安全管理重点要求

(1)高度重视基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论属分包单位还是总包单位责任,都要向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电监会等部门报告。

(2)切实加强分包安全管理。选择分包单位必须符合资质要求,必须以合同条款或独立的安全协议形式,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施工项目部要从人员培训上岗、施工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按规范做好分包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重点监督分包单位对雇用的作业人员尤其是当地工人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控制能力,消除不安全行为。要加强项目部建设,挑选合适人员担任项目部经理,强化项目部经理培训,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和各级人员责任。

(3)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要严格落实监理责任,按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业绩审查或要求备案。充实监理人员力量,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对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重要作业现场执行旁站监理,在工程管理中切实起到监理作用,依据相关规程规定,秉公执法。

(4)认真做好基建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禁止施工企业只顾经济效益,无视安全风险。各施工企业从项目选择开始,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行安全“一票否决”,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全面分析自身安全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量力而行。

(5)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加大工程安全检查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监督检查,注重事前预防和监控,及时分析、跟踪工程不安全因素,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查找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各类事故隐患,严格监督整改。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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