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12年5月7日,××县供电分公司南区供电所在给市污水处理厂支线施工中,由于污水处理厂施工与改线工作交叉作业,工作负责人要求业主负责人停止拉土车辆作业,并安排该所低压运维工和业主雇佣的民工对过往车辆进行阻挡,10时45分左右,业主工地项目分包人雇佣的一辆农用翻斗车在未将厢体复位的情况下,不听劝阻,强行通过,厢体挂至17#—18#间已放落至半空的导线上,将14#杆拉斜、15#杆拉倒、16#杆从底部折断,致使16#杆上作业的××县供电分公司南区供电所低压运维工强**(男,39岁)随杆坠落,造成重伤。
经查,2012年2月,××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申请移改该厂支线,该线路资产为××市污水处理厂所有,工程性质为用户工程;施工现场由于另一土建基建施工队施工,工作负责人向业主要求拉土车辆停止作业,并派低压运维工和业主派出的雇佣民工对过往车辆进行阻挡。当时伤者在杆上作业,负责挡车的低压运维工地面监护。
(二)事故原因分析
(2)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地面监护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是导致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3.3.1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3.12.4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监护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被监护人员的不安全行为。(www.daowen.com)
(3)施工现场未设围挡,车辆指挥人员指挥不当,未注意线路危险点并采取措施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现场人员分工不当,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
(2)业主工地项目分包人野蛮施工。
(3)供电所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缺失,县公司对方案审核把关不严。
(4)现场人员对工作中的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不到位。
(四)防范措施
(1)事故单位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规范管理流程和工作方法,道路、街道旁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栏,加强施工车辆管理。
(2)管理上查找问题,深刻反思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严格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确保安全措施完备,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各司其职,现场人员认真履行好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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