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县供电分公司2008年11·23人身轻伤案例分析

××县供电分公司2008年11·23人身轻伤案例分析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事件经过2008年11月23日10时35分,××县供电分公司工程公司在华丰镇高岩村实施村村通电工程施工,施工人员庆××进行小水电自供220V线路拆线工作,在解开该线路9#杆蝶式瓷瓶上扎线时,电杆突然从根部断裂顺线路方向倒下,庆××因安全带系在杆上,随电杆倒下,庆××左脚外踝关节被电杆压伤。

××县供电分公司2008年11·23人身轻伤案例分析

(一)事件经过

2008年11月23日10时35分,××县供电分公司工程公司在华丰镇高岩村实施村村通电工程施工,施工人员庆××(男,39岁,低压运维工)进行小水电自供220V线路拆线工作,在解开该线路9杆(直线、水泥电杆,高度6.5m)蝶式瓷瓶上扎线时,电杆突然从根部断裂顺线路方向倒下,庆××因安全带系在杆上,随电杆倒下,庆××左脚外踝关节被电杆压伤。闻讯赶来的施工队队长韩××将庆××扶回驻地,并及时联系公司车辆,于11时30分将庆××送到县医院检查治疗,经县医院拍片和CT检查,诊断为左脚外踝关节损伤,随即办理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经21天医治,伤情逐渐好转,于1月15日出院(共花住院费6500元),出院后经一段时间休养于2月4日(正月初七)上班,庆××恢复状况良好,已能够独自行走。

经查,高岩村原属本村小水电自供自管区,旧有220V配电线路由村组在1990年9月至1996年3月期间自筹自建形成,所用水泥电杆内只配有4根8铁丝,且制作工艺粗糙。

(二)事件原因分析

(1)因线路所用水泥方杆质量较差,在拆除导线后因不堪承受外力骤变,从根部断裂倾倒是此次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6.2杆塔上作业

6.2.1登杆塔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线路名称和杆号。

(2)检查杆根、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

(3)检查杆塔上是否有影响攀登的附属物。

(4)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

(5)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

(6)攀登有覆冰、积雪、积霜、雨水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7)攀登过程中应检查横向裂纹和金具锈蚀情况。

(2)施工队队长韩××对工作中危险点分析不到位,没有充分考虑到电杆使用年限长,拆除导线后可能倾倒的潜在危险因素,因而未提出和采取有效防倒杆措施是此次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参考标准:

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控制手册》,10kV及以下线路作业电杆倾倒伤人危险点的控制措施是:

 

(3)工作班成员庆××对旧电杆防倾倒的危险没有认识、无防范措施,工作前未提出异议,自己也未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冒险登杆作业,是此次事件的次要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www.daowen.com)

3.3.1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3.12.5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在工作票上履行交底签名确认手续。

(2)服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的指挥,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劳动纪律,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工作,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

(3)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监护人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对旧电杆潜在危险及无防范措施未提出异议,对被监护人庆××冒险登杆作业的行为未尽到提醒、纠正的责任是此次事件发生的次要原因。

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三)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施工班组对拆除旧杆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不到位。

(2)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危险防范意识较差。

(3)工作班组各类人员现场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四)防范措施

(1)工作班组工作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危险点分析,制定完备的安全措施。

(2)各级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技能,充分认识旧杆拆除导线后倾倒断杆的风险,安装临时拉线或撑杆,切实提高员工的危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工作班组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其现场安全职责,分析危险,制定措施,相互关心,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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