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14年7·22人身坠落事故:××县供电分公司案例

2014年7·22人身坠落事故:××县供电分公司案例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事故经过2014年7月22日,××县供电分公司计量班外勤专责马××与魏××在该县泾源水电站10kV出线侧进行高压电能表移换工作。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7月26日10时,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参考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3.3.1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3.3.12.4专责监护人: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014年7·22人身坠落事故:××县供电分公司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14年7月22日,××县供电分公司计量班外勤专责马××(工作班成员,男,46岁)与魏××(工作负责人)在该县泾源水电站10kV出线侧进行高压电能表移换工作。15时15分,办理完工作许可和停电审批手续后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魏××在地面负责计量箱端子接线,马××登杆核对互感器二次接线。16时20分左右,马××解开安全带(当时未挂后备保护绳),开始向端子盒方向转位时,突然从电杆上坠落下来,安全帽掉落,摔跌在变压器台墩旁的水泥护坎上。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7月26日10时,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马××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杆上转位过程中解开安全带,未挂后备保护绳,高处作业失去保护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17高处作业

17.1.6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GB6095《安全带》的要求。

17.2安全带

17.2.4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陕地电发[2013]154号)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帽

(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颏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2)工作票签发人对高处作业所派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充足把关不严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3.3.1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3.12.1工作票签发人:

(1)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确认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3)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适当、充足。

(3)现场监护不到位,现场监护人员未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予以制止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3.3.1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www.daowen.com)

3.3.12.4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监护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被监护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GB26859—2011)

5.7工作监护

5.7.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一起参加工作。

5.7.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贵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三)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现场作业防高处坠落的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到位,高处作业失去安全保护,工作监护不落实。

(2)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反违章工作流于形式,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较差。

(四)防范措施

(1)各级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工作流程中的安全责任。

参考标准: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陕地电发[2015]19号)

第12条 公司各级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和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各级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各级单位的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逐级负责制。安全保证体系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监督体系负责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2)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落实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终结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落实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的保证现场安全的技术措施。

(3)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的必要性、安全性和工作班成员是否恰当、充足严格把关、审批;工作现场必须设置专责监护人,明确监护范围,履行监护职责。

(4)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全面排查管理违章、装置违章,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现场作业活动中,做好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不安全行为(即行为违章)的反违章工作。

(5)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生产一线人员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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