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13年8月23日8时20分左右,××县供电分公司夏家供电所低压运维工秦××(死者,男,25岁)在配电变压器台上抄表过程中跌倒,发生触电死亡事故。
2013年8月23日7时30分,××县供电分公司夏家供电所低压运维工秦××、王××根据所长的派工安排,沿礼河馈路抄表。到夏家纸箱厂专用配变台抄表时,从厂里借来竹梯,搭在配变台北侧(配变高压侧方向为西,低压侧方向为东)。8时10分左右,监护人王××扶护竹梯,秦××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脚穿着绝缘鞋,戴着手套登梯上台实施抄表。秦××登上配变台(2.5m×3m×2.5m)后,意外跌倒,右手触及配变高压A相接线柱,侧身倒在配变高压侧A、B相引线上,配变跌落式丝具A、B相熔丝熔断。监护人王××电话告知35kV夏家变电站值班员,礼河馈路有人触电,要求停电,8时16分35kV夏家变电站值班员实施了停电。随后将秦××从配变台上放到地面,现场进行触电急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秦××在配变台上意外跌倒,碰触配变高压A相接线柱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6.6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6.6.4邻近带电线路工作时,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等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应满足表5-1规定,作业的导线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表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2)间接原因。监护人在未查看变台周边地形环境的情况下,就近将竹梯搭在变台北侧(配变与低压计量箱侧面),导致抄表人员登上变台后与配变高压侧距离太近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3.2现场勘察制度
3.2.1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www.daowen.com)
3.2.2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用户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3.2.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2.4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3.2.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3)抄表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违反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抄核收管理制度》第七条第(二)款“抄表员上变压器台或登杆抄录计量箱内电表时,所戴安全帽顶端不能超过计量箱上沿,身体距离计量箱应保持0.35米以上……”的规定,是发生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三)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危险点分析不到位,自我防护意识差。
(2)现场作业未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制度规定,作业过程中未注意保持与邻近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四)防范措施
(1)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人员攀登配变台可能引发跌落、触电等安全风险的,要及时上报安排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参考标准: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陕地电发[2015]19号)
第六十六条 公司各级单位应针对电网、设备、管理和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隐患、缺陷和问题,有效组织年度运动方式分析、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治理、作业风险管控等工作,系统辨识安全风险,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2)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的落实,规范员工作业行为。
(3)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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