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县供电分公司2011年6·12人身死亡事故的案例分析

××县供电分公司2011年6·12人身死亡事故的案例分析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事故经过××县供电分公司张渠供电所于2011年6月5日至29日对上张渠村低压线路进行施工改造。6月12日,张渠供电所组织人员立杆、组装金具。事故发生后,工作负责人田××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6时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将郜××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18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供电所安全风险意识薄弱,安排年龄偏大的人员登高作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发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法定经营资格和工程施工资质的审查。

××县供电分公司2011年6·12人身死亡事故的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县供电分公司张渠供电所于2011年6月5日至29日对上张渠村低压线路进行施工改造。6月12日,张渠供电所组织人员立杆、组装金具。工作负责人为田××,现场跟班监督人员为该县公司安全监察部张××,工作班成员为:郜××(死者,男,54岁,低压运维工)、马××、林××、郭××、王××、邱××、赵××。人员分为两组:一组为立杆组,组长为郭××、成员有王××;另一组为组装金具组,组长为郜××、成员有林××、邱××、赵××,郜××和赵××互相操作监护,林××和邱××互相操作监护。7时30分左右,工作负责人田××安排郜××、邱××做安全措施,8时30分左右开始施工,按照分工进行立杆、组装金具。午饭后约13时40分左右继续施工,15时30分左右时,郜××登33杆(10m)组装金具,赵××监护,当登至33杆约2.55m左右时,郜××突然坠落,仰面头部着地(本人戴安全帽)。事故发生后,工作负责人田××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6时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将郜××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18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气温为30度,郜××因身体原因突发眩晕,导致从杆上坠落,身缚安全带,但未使用,安全帽合格期已过,并无安全抽查试验记录,坠落后安全帽内衬绑绳受力断裂。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工作班成员郜××在杆上作业过程中因身体原因,突发眩晕而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2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2.1作业人员

2.1.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1.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2.1.3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掌握配电作业必备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2014年版)

5.7.2作业行为管理

5.7.2.3不安全行为控制

现场作业组织科学、分工明确,作业人员精神状态良好,能承担相应工作的劳动负荷。企业应定期进行作业人员岗位适应性识别。

(2)供电所安全风险意识薄弱,安排年龄偏大的人员登高作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参考标准:

根据“五规范”:《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一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从事高空作业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年龄不宜超过50周岁,女职工不宜超过45周岁。

(3)郜××和赵××互相操作监护,导致郜××存在监护缺失的风险,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安全工器具不合格是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2.3作业现场

2.3.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www.daowen.com)

(三)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当日工作安排不当,未充分考虑天气情况(最高温度达30度)和作业人员年龄偏大(死者,54岁)等容易引起作业人员身体异常的因素。

(2)死者所戴安全帽内衬绑绳受力断开,头部直接接触帽壳着地,缓冲力大大减少,安全帽不合格。

参考标准: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陕地电发[2013]154号)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帽

(一)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冲击性能和耐穿刺性能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二)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颏带、后扣(或帽箍扣)等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mm—50mm。

(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颏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四)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其音响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为判定是否无电的依据。

(3)安全风险预控不到位。死者在登33杆(10米)组装金具时,只有赵××监护(地勤),监护人又当地勤,存在监护不到位的安全风险,对此风险没有采取有效的预控措施。

参考标准: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2014年版)

5.9.2危险源辨识

企业应组织对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

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控制手册》,10kV及以下线路作业高空坠落危险点的控制措施:

(四)防范措施

(1)对年龄超过50岁或者身体不适应登杆作业(或高空作业)的人员坚决不准其登杆作业(或高处作业)。

(2)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做好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安全风险控制,制定预控措施并落实到位。

(3)开展企业、班组、个人工作承载力分析,对大中型检修、试验、施工等工作可分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

参考标准: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陕地电发[2013]154号)

第八条 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资信良好的企业作为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法定经营资格和工程施工资质的审查。

第九条 外包工程发包前,由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承包工程。任何单位主管工程项目部门不得向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安全资质或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发包工程。

(4)执行工器具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健全台账,按月检查,定期试验,做到工器具凭派工单出库,并做好领用记录,出库前领用人当场检查工器具完好,工器具用完后及时归还;在使用时,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在登杆、下杆作业过程中,登杆人员必须将安全带围在电杆上,并系紧;在杆上转位时,不能失去安全带保护;作业时,将后背绳拴挂在电杆牢固的构件上;在上下杆翻越横担、钢绞线等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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