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9年4月16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县供电分公司发生一起低压线路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
2009年4月16日,××县供电分公司吴山供电所低压运维工马××(男,37岁),当天接到用户报装接电和故障抢修电话后,在没有报告供电所、没有审批、无派工单的情况下,于下午17时30分,单人私自来到自己管辖的镇机关台区0.22kV小民支线4#杆(该杆为8m杆)处,在登杆距地面4.5m位置,排查用户照明无电故障时,因右脚扣打滑踩空,致使人身体失去平衡从杆上颠倒顺杆滑下,头部着地。供电所得到消息后紧急赶往现场并送伤者到县医院,经县医院临时抢救后,于当晚22时40分用120急救车送到省医院,经救治后,造成重伤的结果。
经查,××县供电分公司将部分基本安全工器具交由员工个人保管、使用。事发时,马××穿绝缘鞋,戴安全帽,使用单安全带(没有使用后备保险绳)。两只脚扣带都从内侧挂带处断裂,左脚扣脚踏板有明显变形,右脚扣打滑先落地。马××右脚踩空,在系着安全带的情况下,从杆上颠倒顺杆滑下,造成头部先着地,安全帽因未系紧下额带而脱落,致头部失去保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马××杆上作业右脚扣打滑踩空,未使用后备保护绳,从杆上颠倒顺杆滑下,头部着地,安全帽未系紧脱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第二十六条 安全帽
(二)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mm—50mm。
(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2)马××对低压报装和故障抢修工作未报告,无审批,无工作票,无应急抢修单,无派工单,单人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3.1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1现场勘察制度。
3.1.2工作票制度。
3.1.3工作许可制度。
3.1.4工作监护制度。
3.1.5工作间断、转移制度。
3.1.6工作终结制度。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陕地电发[2015]19号)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班前会、班后会制度,检修、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现场勘察制度。
(3)马××单人工作,高处作业无监护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参考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
8.4同杆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d)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4)马××杆上作业前未对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第二十五条检查及使用的总体要求:
(一)有关单位应定期统一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
(三)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四)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供电所低压报装和故障抢修工作管理不严,低压运维工私自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县供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作业人员私自保管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现象。(www.daowen.com)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第十四条班组、站、所管理职责:
(一)各班组、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二)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四)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车间、厂(局)等检查做好记录。
(2)员工自我安全防护和遵规作业意识差。
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员工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习惯不良,使用安全带不使用后备保护绳或使用安全带不挂后备保护绳。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第二十七条 安全带
(三)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四)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五)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
(4)××县供电分公司安全管理薄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工作不按流程、不依规定的现象严重。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陕地电发[2015]19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班组的安全责任。
(四)防范措施
(1)××县供电分公司应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整顿,通报事故,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组织分析原因,制定管控措施;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中低压配电网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登杆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提高员工规范化、标准化作业的意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县供电分公司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特别是供电所每个员工要从思想深处找原因,联系本所、本人的工作实际,查找有无类似的违章行为,增强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作业的意识。
(2)0.4kV及以下计量安装和故障抢修,必须经过审批,杜绝私自蛮干。
(3)工作前在班前会上要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危险源;登杆前要进行安全检查“三确认”,发现杆基受力不平衡,必须采取加装临时拉线、临时拉绳等措施;登杆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后备保护绳,后备保护绳应拴挂在电杆牢固的构件上。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2.1.5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杜绝私自工作,单人工作,落实反违章作业处罚措施,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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