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16日,杨树供电所按照工作计划安排,于当日8时30分至16时,对小河一组0.4kV东支线1#—11#线路进行换杆放紧线工作,工作班人员共计9人,工作负责人由强××(杨树供电所低压运维工)担任,10月15日在××县供电分公司生技科办理了该工程0.4kV线路检修(施工)配电变压器台区工作票,并于10月15日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王××(杨树供电所所长)的审批签字,在10月16日8时50分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进行施工,开展1#—8#以及11#电杆的扎线拆除并将旧线放置到新电杆上的工作,11#杆为耐张杆,与此同时又有村上组织当地村民对线路通道中的树木实施修剪,当时9#—10#杆还没有将扎线拆除,此时临聘人员李××(伤者)登到10#杆距杆顶1.15m处系好安全带准备拆除扎线时,有一大树枝跌落到该导线上,由于10#杆导线受力过大,致使10#杆从距地面0.8m处突然断裂,电杆与杆上人员同时倒落在地,造成李××面部着地身体爬在杆顶横担上,事故发生时间为12时10分左右,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伤者送到县医院进行救治。医院诊断为左侧面部多处骨折,右眼球密度增高失去正常形态,腹水,鉴定为重伤。
经现场勘查了解:1#—11#旧杆全部为7m杆,架设时间约在1996年,部分杆体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横向或纵向裂纹,导线型号为LGJ-35导线,档距均在40m左右。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拆除旧导线过程中,先拆除了11#耐张杆导线,导致10#杆在树木落下时受力过大,引起杆体断裂、人员随杆落地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2.1作业人员
2.1.5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清除线路通道树障保护措施不当,导致树木倒向线路一方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5.3砍剪树木
5.3.1砍剪树木应有人监护。
5.3.2砍剪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作业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人员、树木、绳索应与导线保持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
表5-1 邻近或交叉其他高压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5.3.3待砍剪的树木下方和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
5.3.4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线路上,应使用绝缘绳索将其拉向与线路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
5.3.5砍剪山坡树木应做好防止树木向下弹跳接近线路的措施。
5.3.7上树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得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不得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5.3.8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带电线路的树木。(www.daowen.com)
5.3.9使用油锯和电锯的作业,应由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人员操作。使用时,应先检查所能锯到的范围内有无铁钉等金属物件,以防金属物体飞出伤人。
(3)工作班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不同工作之间协调不到位,登杆人员登杆前对发生电杆倾倒的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参考标准:
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控制手册》,10kV及以下线路作业电杆倾伤人塔危险点的控制措施是:
(三)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1)工作负责人工作安排不当,同一地点的交叉工作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
(2)工作班组对工作现场同时开展拆除旧线、紧线、砍伐树木三项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不到位。
参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3.2.1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
3.2.2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用户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3.2.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2.4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3.2.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3)线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工作负责人和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
(4)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
(四)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监督,规范施工现场跟班制度,做到“看住、盯牢、跟紧、尽责”。
(2)认真开展现场勘查和危险点分析,所有工作班成员要清楚现场危险点和了解安全措施。
(3)不同工作班组在同一工作现场进行交叉作业时,务必做好工作前的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关心,相互提醒。
(4)工作班组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作业人员遵守安规规定,规范作业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对存在倒杆断线、高空坠落等危险的工作,提醒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布置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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