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组合方式优化:探究企业所有制结构布局

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组合方式优化:探究企业所有制结构布局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业的经营者出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和组合方式的问题就被提了出来。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在委托经营形式下赋予经营者,这一资产营运的“权”“责”“益”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所有者直接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下经营者职能范围狭窄和经营力软弱的根本缺陷。

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组合方式优化:探究企业所有制结构布局

专业的经营者出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和组合方式的问题就被提了出来。经营者与所有者相结合的古典形式是经理人员雇佣制,即由所有者挑选和雇用专业经理人员,使他们在老板(所有者)指挥下,负责企业某一方面的管理和经营,并由老板付给他们工资。在早期资本主义的工厂制度下,流行着这种吸引和使用经营者的形式,在这里,经营者是高级雇员,他的经营管理活动直接从属于所有者,经营权还是所有者(老板)的权利,还未与所有权相分离。这种经营者和所有者相组合的形式适合于那种所有者尚能充当主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方式,例如小业主经济,在那里,主要由独资的所有者从事经营管理,一些小业主也雇用少数经理人员辅助经营。这是一种用工资形式激励与黏合经营劳动的组合方式,它在有效利用经营劳动的同时,又不放弃所有者的经营权,其要害是企业实际占有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统统归属于所有者(老板),而不存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在财产权上进行“分权”的问题。

现代市场经济形成了一种充分发挥经营者作用的经营方式和产权制度——财产委托代理方式和法人财产制,公司企业的组织和运作就体现了这种经营方式和产权制度。公司制企业实行两权分离,所有者享有出资人的权利,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事务。经营权在法人财产权形式下归属于企业,具体地说,经营权在法人治理结构下由经营者行使。在这里,一方面财产所有者——出资人,放弃了财产经营权,他们成为财产的委托人(trustee);另一方面,经营者不是所有者,但是却通过被委托成为所有者的代理人。这里的企业独立经营和经理权利,体现的是财产代理,即经营权不是来自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而是来自委托人的所有权;这不是内生的经营权,而是外生的、由他人委托而产生、由委托代理关系而赋予的权利。

财产委托代理是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新组合方式,这种组合方式的作用是:(www.daowen.com)

第一,减少多数所有者同时实行直接支配而产生的摩擦费用。谁都知道,企业拥有众多所有者必然会产生决策的摩擦。由于各个出资人有着以其特殊利益为基础的不同动机,因而形成统一决策的协调费用很高,它不仅表现为意见分歧下的争论引起的决策时间的延误,而且要耗费许多请客吃饭这一类的支出,甚至会因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散伙,这些支出也属于摩擦成本。可见,由众多出资人组建的合资组织,把经营权赋予委托经营者,不仅成为减少摩擦成本的唯一可行之途,而且成为企业组织得以长期存在和长期延续运行之途。

第二,它强化经营效率。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在委托经营形式下赋予经营者,这一资产营运的“权”“责”“益”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所有者直接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下经营者职能范围狭窄和经营力软弱的根本缺陷。借助独立经营机制的引入,使企业能够网罗和使用高水平的、熟练的经营者,使拥有专门技能的经营者有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场所并大大提高经营效率。这样也使企业得以避免和减少因不良经营而产生的成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