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个人产品与公共产品:定义与区别

个人产品与公共产品:定义与区别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产品使用价值的共享性,造成收费困难,或者收费的成本高昂得难以承受。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交换的特点,使它难以作为竞争性的商品来生产和经营,从而需要发挥政府职能。经济越加发展,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就越来越大。

个人产品与公共产品:定义与区别

个人产品是指它在由某一个人、单位使用和消费时,其他人和单位就不能同时加以使用和消费。一个梨归甲吃,乙就不能吃;一间居室由甲使用,乙就不能使用等。多数产品按其自然属性,具有使用的排他性,这种使用的排他性,使它可以采用商品生产方式提供。个人产品在商品形式下进入市场交换,要求生产和交换当事人拥有市场主体的完整的产权,后者是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需要指出,我们认为个人产品的产权安排方式不应照搬西方,西方经济学认为,具有排他性的产品都应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我们则认为,个人产品应实行竞争性的市场主体产权制度,但可以采取包括公有、非公有、混合所有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组织生产与经营。

公共产品,指这种产品的效用具有“外溢性”,可以为多数人来共同使用,它不是“个人独用”的,即排他性的使用和消费,而是可以由多数人“共用的”。这种产品由甲付费消费时,乙可以不付费消费,即“搭便车[2]。人们通常举出灯塔为例证,在甲轮为灯塔照明付费时,远处的乙轮却不付费地“溜走”。公共产品使用价值的共享性,造成收费困难,或者收费的成本高昂得难以承受。例如采用现代化的监控设施及监督人员,会极大提高成本。因此,这一领域私有主不愿从事生产与经营,即使是自负盈亏的公有企业也不愿承担。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交换的特点,使它难以作为竞争性的商品来生产和经营,从而需要发挥政府职能。政府或者采用非营利方式来组织生产和经营。天气预报环境保护、河流整治、城市绿化、街心花园、路灯照明以及国防、宇航事业等,也都属于公共产品。经济越加发展,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就越来越大。纯粹公共产品,在使用上实行不付费或低收费,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生产与服务,全部都要采取公有公营的形式,而是可以采用公有公营、公有民营等形式,从而使公有产权表现出多层次和多样性的特征。(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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