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所有者与实际占有者权力的合理分配

所有者与实际占有者权力的合理分配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产权制度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各种实际占有关系与权利。这种实际占有权的承认、确立和界定划分,是维护与巩固两权相分离的经济组织与经营方式、保证社会经济顺利运行的条件。最古老的财产所有权是主体拥有最高占有权和同时又拥有实际占有权的两权相合一的结构。

所有者与实际占有者权力的合理分配

产权制度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各种实际占有关系与权利。主体财产权既可以表现为集所有权与实际支配权于一身,也可以表现为拥有实际支配权而缺乏所有权,后者就是两权相分离的产权结构。两权分离的产权制度需要以明确详尽的法律和法规来确立各类非所有者的当事人对资产和对象的实际占有权,一方面维护不实行直接支配的所有主体的权利;另一方面维护实际占有者的权利,恰当处理所有者与实际占有者之间的矛盾,激励实际占有者,使他既能履行所有者的被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责任,又能对生产和经营拥有自主权和从自身物质利益上关心,从而形成实际占有者的合理的行为。这种实际占有权的承认、确立和界定划分,是维护与巩固两权相分离的经济组织与经营方式、保证社会经济顺利运行的条件。

最古老的财产所有权是主体拥有最高占有权和同时又拥有实际占有权的两权相合一的结构。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两权相合一的所有权逐步分化,出现了实际占有权即支配使用权与最高占有权相分离的产权制度。古代的和中古的财产形态下,实际占有权和最高占有权相分离就已经产生。封建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国君拥有法律上的最高所有权,被分封对象的贵族、官僚则拥有土地的实际占有权,而农民往往还拥有部分的实际支配权。两权相分离,是现代财产所有权的特征。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种劳动力(蓝领工人的普通劳动力,知识阶层的多样的熟练劳动力)表现为商品,在出售后其实际支配权归雇主,而劳动者则拥有劳动力的所有权。市场经济中的精神生产领域,更存在极其复杂的所有权和实际支配权。当代市场经济的多样经济组织与经营形式,使财产实际占有权进一步发展、强化,形式也更加多样化。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出现了企业法人财产权与出资人所有权相分离,而且存在着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理人实际支配权的差别。现代市场经济使赊购、分期付款、期货、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得到广泛发展,产生了多种多样的当事人的特殊占有方式与占有权。(www.daowen.com)

一般地说,实际占有权总是从所有权中派生的和从属于所有权要求的,但分化出来和独立化的实际支配权,在其运行中又会和所有权发生矛盾。现代市场经济多样的实际占有关系及其带来的主体间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要求人们对实际占有权利主体进行定位和对占有权限进行界定,以维护、约束和规范各种实际占有当事人的行为。这种占有权利主体的定位和占有权限的界定,是产权制度构建的重要内容。具体地说,它包括经营者、承包者、租赁人、借贷人、持有人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占有者对物(对象)的实际支配权、责、益的划分和界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有主体的确定和占有权限的界定,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表现在商法及其他经济法的制定和不断完善、完备以及日益强化的经济行为法制化之中。正是有赖这一产权构建,使各种各样的实际占有主体的权、责、益规定得更明确,划分得更清晰。这样,各种主体就能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独立自主地支配自己所有的或他人所有的经济资源,使千差万别的独立进行的经济活动“不逾矩”和有序地进行。归根结底,实际占有产权的构建,从财产结构上恰当处理了所有者和实际支配者的关系,塑造出适应市场经济的多种多样的微观占有(经营)主体,规范了性质不同的多种多样的当事人的经济行为,从而保障了所有权与占有权(经营权)高度分离的现代市场经济有序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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