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占有关系的形成条件

占有关系的形成条件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对财产作出有说服力的理论阐明,需要对占有关系的产生从物质条件、制度条件以及人本身的主观条件上进行分析。

占有关系的形成条件

亚当·斯密把财产的产生归结为经济人的利己心,西方经济学历史学和法学的主要流派,均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来论证私有制的历史必然性和永恒性[3]。这种把占有归结为私有制这一特定形式和把占有产生归结为人的利己本性的理论是缺乏根据的。

为了对财产作出有说服力的理论阐明,需要对占有关系的产生从物质条件、制度条件以及人本身的主观条件上进行分析。

1.占有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

排他的占有的产生,从根本上说,在于人类对经济资源的利用、使用的矛盾。人类要生存就要生产和消费,就要利用、使用物质生产资料和享有生活资料。原始群要进行较为稳定的狩猎活动,就要支配使用一个林区;原始氏族要从采集劳动转变到进行较为稳定的农业生产,就要在一定时期内支配使用一块土地;农民及其家庭要从事农耕、纺纱、织布就要支配使用土地和其他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人类要实现生活消费就要支配和享有食品、衣服、住房、日用生活用具、书籍等消费资料。对象供给的有限性和人类需要的无限性的矛盾,产生了经济资源的稀缺性,从而决定了主体在资源利用中的矛盾和冲突,这种情况决定了人们要通过相互协议的、约定俗成的方式或是暴力的方式,来建立起一种资源使用中的排他的关系,并使其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以达到形成社会生产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目的。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我们看见,一方面在存在经济资源的稀缺性的场合产生排他的占有;另一方面在存在资源的充分供应的条件下实行主体自由占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社会形态,总存在一些可以保证充分供应,或是由于其供应方式的特点而无须加以非排他性支配的对象,例如,可以由公众自由使用的大江大河,未开垦的荒地,公开广播的音乐,新闻、网络中传输的信息等,至于空气、阳光等,更是人人可以支配使用,人们无须对它实行占有,它是非财产。可见,并不是一切物均是财产,只有那些有限制、供应不足的物或对象,例如工具、食品、衣服等基本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人们要获得它,使用它,就要建立一种排他的关系即独占关系,这样就有了占有和财产。

我们需要指出,资源的稀缺性,是物(对象)相对于人的需要来说的供应不足,这种物的稀缺和匮乏,从主观上来说,是由于人类的社会需要所固有的不断增长的性质。动物的需要,在于维持其生存,是一种简单的、自然的需要。人类的需要是具有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内涵的社会需要,旧有的需要一旦满足,新的需要就会出现,从而使社会总产品中的一部分始终保持着稀缺性,而不可能成为自由使用的财富。人的扩大再生产,即人口增殖,又促使这种社会需要的扩大,并加剧了物资的稀缺性[4]。从客观上来说,是由于生产力的水平造成的经济局限性和经济资源供给不足,说到底,在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在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还未能生产出足以保证实现普遍富裕的财富之前,即“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5],这样或那样的排他的占有关系和主体财产权的产生,就是不可避免的。“假如一切都和空气日光同样的多,权利的观念就没有意义”[6]

可见,排他的占有,有其物质的根源,即经济资源的稀缺性,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表述,占有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历史形式,它决定于物质生产力的水平和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占有关系。从根本上说,占有并不是出于人们的“邪恶的占有本性”,也不是强者的意志和暴力的产物,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历史形式,它决定于生产力的性质与状况,也就是说:它是顺应历史的产生和历史的变化的。

2.占有的制度刚性

占有是适应经济资源稀缺性而产生,但是它并不随着稀缺性的变化而自行调整。在人类历史上,某种占有关系形成后就长期持久地维持下来,因而,占有的发展变化中,存在着一种制度刚性。

占有关系的制度刚性存在的原因在于,人总是生存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总要参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占有关系,马克思说:“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7],人并不能任意地抛弃某种占有关系和自由地选择某种他偏好的占有关系。恰恰相反,社会的人,总是注定要参与,从而处在一种业已形成的现实的占有关系之中,这种现实的占有关系,要受到历史形成的既有利益主体的维护,国家通过法律和司法机制的保护,适应于这种占有制度的意识形态以及习惯势力的支撑,从而使现实占有关系具有刚性:僵硬不变的性质。任何占有关系一旦形成,就具有一种运行的惯性,它并不会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资源的丰裕状况、程度的变化而相应地和经常地自行调整和自行变化,特别是历史上的私有财产制度是一个高度刚性的制度,在私有制下,即使某些领域实现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产品的丰裕,并不能自动缓解和淡化私有主体占有的排他性,私有主体也不会自动地把对物或对象的专属的占有改变为共同的占有。人们看到,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鲜明的物质富裕与贫困并存,“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不仅是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征,也仍然是当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征。(www.daowen.com)

可见,占有关系的形式和变化,不仅有来自物质生产力的原因,也有来自制度的原因。因而,人们在考察某种排他占有关系时,既要联系物质生产力的状况,又要考虑到制度刚性,这样才能对这种占有关系的合理性和历史地位作出恰当的评价。

3.占有行为的主观因素

出现排他占有的客观物质条件是对象的稀缺性,即供给的有限性,而其主观因素则是主体的社会、经济人的本性。人是一个二重存在:既是一个物种进化中成熟的、高等的生物体,又是一个社会的存在。作为生物体,人有其固有的求得自身生存和维持种系繁衍的天然本性和趋利避害的自然动机,后者在社会中就表现为人的对自身物质利益的关心的“益己动机”。但是人的本质是其社会性,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9]这是由于,人类的开端也就是社会的形成,最早的人类社会是原始群。社会人意味着人总是社会组织(如原始群、氏族、大家庭、国家)的一员,他要参与社会的生产、消费以及其他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可见,人总是生存和发展于社会这一载体之中,处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个人总是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有着多方面的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因此,个体总是要适应于群体,个人行为总要与社会机制相协调,由此,也就产生了人的对他人、对社会的关心以及责任、义务等观念,人的这种意识可以概括为“益他动机”。可见,人在他的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中既表现出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又有对他人(家庭成员、近亲、远亲、邻里,甚至社会公众、国家、民族)的利益的关心。一般地说,在人的经济活动中体现了“益己”和“益他”动机的相互结合,并由此实现了社会、经济人的本性。

人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实现益己性与益他性相结合。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与不同的生产关系,会出现两种观念相结合的种种不相同的方式,甚至会出现单纯关心自己、完全不顾他人、自私自利、“见利而忘义”的扭曲的行为动机。例如,在私有制社会形态下,占据统治地位的私人占有关系,滋生了个人利己主义的意识形态和行为动机;市场和商品经济的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更是个人利己主义思潮的催化剂。人们可以清楚地看见,个人利己主义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态下获得最高的发展,并且表现为一种冷酷无情的拜金主义,产生了见利忘义的典型“资本家”。在那里,社会人固有的利他意识已完全泯灭,生物人的“趋利性”登峰造极。健康的人固有的益己性与益他性的结合,变成了单一的利己动机,这就意味着人异化为“纯经济人”,它表明人的社会、经济人的本质遭受破坏。

18世纪的西欧社会历史学家,如霍布斯、边沁提出了崇尚“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的理论。霍布斯说“人人相待,有如豺狼”;亚当·斯密阐述了一个人人追求个人利益,并由此实现有利于社会的“经济人”理论。他说:“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10]他认为,市场经济的繁荣在于刺激主体的利己心:“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的目的就容易多了。”[11]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将这种诉诸个人利己心的行为,称为“理性经济人”的行为。这种关于经济人实行个人利己主义的理论和我们提出的主体“益己动机”的内涵是根本不相同的。我们已经阐述了关心自身经济利益的益己动机,是人作为社会、经济人所固有的行为特征。正如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2]恩格斯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13]这种益己心,表现为在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个人利益动机。而在物质资料稀缺和供给不足时表现为主体占有欲和占有行为。人类历史上原始群对丰茂的草场实行占有,个体农民对土地实行占有,资本家对资本——货币、机器以及股票债券实行占有,居民对生活必需品实行占有,均是主体对稀缺品的占有,而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制度,则是主体的占有行为的实现形式。可见,占有可以溯源于人的益己心和个人利益动机,社会、经济人的占有欲望和占有行为就是由此产生的。如果有这样的人,完全消除了益己心和个人利益动机,他可以不食,不喝,没有生活享受欲望,他也就失去对稀缺品的占有欲,也就不会有占有行为,社会也不会有财产占有制度。显然,这样的由纯利他人组成的和没有任何财产制度的社会只能是一种乌托邦

我们不应该把主体的益己心和对稀缺品的占有欲望和占有行为作为一种“人的恶德”来加以谴责。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人类社会一旦产生,由于主观能力和物质装备的薄弱,在极其险恶的与自然的斗争中,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他的求生存和趋利避害的本性,自身生存利益驱使人去改进劳动方法,提高劳动效率和改进消费方式,提高生活质量,谋求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可见,“益己动机”起着有效地维持和发展人类社会的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并不消灭人的益己动机,而是借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积极作用,促使人们在经济观念上更好地实现“益己”与“益他”相结合和义与利的良好统一,从而恢复和发展真正的社会、经济人的健康本性。

可见,社会、经济人的益己动机,是社会生产的一项持久要素,拥有益己动机的主体,面对稀缺性的资源,就会出现主体的占有行为,而社会、经济人固有的益己动机也由此成为主体占有行为的主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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