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产权制度中的模糊现象

企业产权制度中的模糊现象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之,产权的模糊性是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特征。在这种单一的国有产权制度下,强化了国家所有权,但却削弱和取消了企业经营权。庞大行政管理体制及政府运行中固有的矛盾,一方面带来了责任所有者的不清和所有权的“模糊”,使企业的资产使用与营运中表现出缺乏所有者的监督、关心以及对经营条件与环境的来自主体的维护;另一方面,它又带来经营活动的萎靡不振和缺乏积极性。

企业产权制度中的模糊现象

传统的国家大一统产权制度下,为了贯彻国家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建立了由“条条”和“块块”组成的庞大的行政系统,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进行集中管理,这种体制造成条条、条块之间的权利分割,各种行政机构都在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和职能(或管计划生产,或管财产收益,或管工资分配,或管价格),其结果是责任所有者不明确,“谁都管,谁都不管”。对一个个企业来说。它的资产状况、营运效益、固定资产的更新、资产价值增值等,缺乏统一的监督和所有者应有的高度关切。多头行政管理,各自为政,还造成政府行为互相打架,难以使企业生产、营销、分配等活动互相配套,而且还造成企业日常运行中的层出不穷的矛盾。总之,产权的模糊性是传统企业产权制度的特征。由于产权主体不清晰,缺乏人格化的责任当事人,名为国家所有,实际表现出“无所有者”,即“所有权虚置”,对资产营运无人负责和关切,政府以全民资金兴办企业,“建一批,丢一批”;不少新建企业不仅固定资产尚未形成,原材料、电力供应尚未获解决,而且流动资金尚无着落;不少企业开不了工,机器设备长期闲置,而且由于管理不善、不严和劳动者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主人翁精神未能发挥,企业浪费严重,各种形式下的国有资产流失成为屡见不鲜的事。

总之,传统的国营企业的产权制度既未能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元产权结构,又未能使产权主体明晰化,把产权机制真正引入企业活动之中,特别是未能处理好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在这种单一的国有产权制度下,强化了国家所有权,但却削弱和取消了企业经营权。庞大行政管理体制及政府运行中固有的矛盾,一方面带来了责任所有者的不清和所有权的“模糊”,使企业的资产使用与营运中表现出缺乏所有者的监督、关心以及对经营条件与环境的来自主体的维护;另一方面,它又带来经营活动的萎靡不振和缺乏积极性。其结果是企业活动缺乏效率,资产运用经济效果差。(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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