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传统国有国营企业体制的弊端分析

传统国有国营企业体制的弊端分析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传统的经济体制是一种高度集权型的计划经济模式。国有国营这一传统企业模式,是立足于社会主义是产品性计划经济,或产品社会主义的理论之上的。由于这种传统社会主义产品性计划经济理论的影响,人们固守着全民所有制企业只能实行国家所有和由国家直接经营管理的陈旧观念和模糊认识,并且把经营自主和企业独立视为是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本性不相容。

传统国有国营企业体制的弊端分析

我国传统的经济体制是一种高度集权型的计划经济模式。这一模式以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财政上统收统支,产品统一调拨、统购包销为特征。这一体制下的国营企业实行国有国营,政府通过行政体系的“条条”和“块块”,借助强制性的指令性计划机制直接统辖和管理企业的生产及其他活动。这种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和国营企业模式存在着重大弊端:政府对国营企业实行包揽一切,从而统得过多,卡得过死,把人、财、物、产、供、销等权都集中于上级行政管理机构,使企业变成了既没有经济利益,又缺乏经营自主权,失去了独立性的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传统体制不仅挫伤了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而且它把经济活动管死,使企业变懒,成为既失去内在动力,又缺乏外在经济压力,单纯依靠政府意志和上级的行政命令来拨动的“算盘珠子”。在这种情况下,产销脱节、产品积压、技术进步缓慢、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盈利小,甚至普遍亏损等现象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造成了社会劳动的极大浪费,大大地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多快好省地发展。

国有国营这一传统企业模式,是立足于社会主义是产品性计划经济,或产品社会主义的理论之上的。基于这种理论,人们认为,一旦建立起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国家就成为所有企业共同的主人,企业自身的利益就不再存在,企业与企业、与职工、与国家之间的商品关系就不再必要,就可以实行一种由政府直接来统辖、指挥企业的生产、交换、分配活动的“全社会大工厂”。产品社会主义理论是社会主义幼年时期的不成熟的理论,它形成于苏联20世纪30年代的工业化时期,体现了初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严酷的国际环境中谋求快速建设大工业和壮大国力的要求。但是,这一经济理论否认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和市场性,不承认和贬低价值规律与市场经济机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从而不能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革新指明方向。产品社会主义理论,不仅长期是苏联和许多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支配理论,也是新中国长时期内流行的学说。由于这种传统社会主义产品性计划经济理论的影响,人们固守着全民所有制企业只能实行国家所有和由国家直接经营管理的陈旧观念和模糊认识,并且把经营自主和企业独立视为是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本性不相容。正因为如此,尽管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进行两次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但却总是在中央管理或地方管理的权限划分上兜圈子,而不曾涉及国营企业的组织经营方式和产权模式的改革,不仅如此,在出现“左”的政策和极左思想泛滥的时候,甚至出现把搞活企业的改革设想,如孙冶方关于提高企业盈利的作用,给企业以部分提留的正确观点,和东欧国家关于社会主义企业自治的理论与实践,统统作为修正主义横加批判。(www.daowen.com)

当代社会主义的实践业已表明,搞产品性计划经济是行不通的,面对社会主义实践的反思表明,应该在理论上确立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论题,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新思维,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结合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建设的新的实践而陆续地被提出和在党的十四大加以科学阐述的。这一新思维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市场经济体制论。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导所有制——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只能是一种带有企业局部占有性的和体现部分局部利益的不完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交换也就必然带有商品交换的性质,而国有企业尽管是全民所有制体系中的一个具有利益同质的基层单位,但它却是一个独立自主地从事于商品生产与经营的经济实体,是直接地适应市场状况,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发展,自我约束的真正的商品生产者,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具有充沛活力的、能进行自我增殖的细胞。基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上述特征,就微观的经济组织(企业)来说,就必须实行国家所有、企业经营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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