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非农化耕地的土壤保护
在城市化进程中,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大量非农化,也流失了相当多的有效土壤质。这些有效土壤质富有极高的生态服务价值,是构成耕地功能的核心部分,其本质是人类劳动所形成的成果在耕地上的沉积,是一种社会财富,所以在此意义上,有效土壤质的流失实质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行为。不仅如此,而且我们常常所说的耕地保护,其实质是对耕地表层土壤层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有效的保护,是对大多数耕地并不很厚实的、有效的土壤层进行保护,而这种有效土壤质是可以运输移动的。因此,在耕地非农化过程中,对耕地有效土壤质实施集中保护在理论上不仅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价值,而且在实践上也具有可操作性。鉴于此,可对将要非农化的耕地实施有效的土壤层保护,即强制要求非农化耕地使用单位,按照具体的、有效的保护标准,把非农化耕地表面的有效土壤层回收到指定的地方储存起来。这些储存的土壤质,既可覆盖于新开发整理复垦的、土壤层质量较差的耕地表面,也可覆盖于等级较低的耕地表面,可以提高和改善耕地的质量和等级,进而保护耕地。因此,对非农化耕地的土壤保护,既可以减少城市化进程的土地流失,也可以降低因水土流失所形成的泥沙对河道淤积的影响,还可以提升和保护耕地功能,从而实现对耕地的有效保护。
2.加强低等级耕地改良
利用耕地非农化中的生态环境补偿资金,对现有低等级耕地进行改良,直接促进耕地的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实现耕地生态价值的提升。如通过土地平整工程来降低耕地地块的坡度,提高耕地有效层土壤层厚度,增强耕地对水、肥力等营养物质的储存能力;通过农田水利工程的实施来提高耕地灌溉率,特别是旱地区域,应多修建多级水库进行储水,降低季节性干旱对耕地的影响;加强生产路、田间道的规划与修建,通过农户生产的交通条件的改善,提高农户的生产效率和耕地的产出效率。
3.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水资源分布与土地资源分布不协调,城市化发展所形成的建筑垃圾与水土流失对河岸堤坝产生影响,使得耕地保护形势异常严峻。为了满足缺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应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库存自然雨洪水量和调水分配水量,改善水土资源不适配的分布格局,保证缺水地区工农业发展的用水需求,同时减少地下取水量,保证地下含水量,保护生态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从而稳定地区的水循环系统,促进土地能有较多的涵养水源,达到改善地区微气候的目的。为此,在目前水利基础设施严重老化且数量不足的状况下,应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特别需要加强龙头水库(主功能水库)的建设,促进雨洪水量的储存,保障工农业用水的需求,从而提高耕地生态功能,保障粮食安全。以主体功能水库为主的梯级水库体系,既能节省地表与地下水资源,回收农作物的回水,减少灌溉用水及肥料的流失,也能充分收集并利用质量较好的雨水,促进作物生长,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还能起到防洪、固土、改善生态的作用,同时又能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降低跨流域调水与管水的社会成本。当然,在一些特别缺水、调集水成本很高以及土壤储涵水能力较差的地区,要积极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膜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农业用水量,缓解给水压力,从而保证耕地功能不下降或提高。(www.daowen.com)
4.开展耕地适度规模化耕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农村人口大量迁移城市的同时,稀缺的耕地逐渐出现了撂荒现象,而且呈现出日渐增强的态势,这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出现的现象。这是因为:(1)在城乡劳动生产率存在巨大差别的情况下,城市的“拉力”与农村的“推力”,使农村大量的劳动力迁移城市,农村劳动力被严重掏空,导致基础设施投入及其管理弱化;(2)农业投入的低效率,使得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以及水土流失、农业生产条件恶化等;(3)耕地及耕地安全、农业及农业生产都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及巨大的外部性,使发展农业生产与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较差,这些都必然导致农村耕地被大量撂荒。笔者调查发现,中等距离和远离城市的农村,除了读书学生之外,20 ~40 岁的农村男性劳动力在农村所剩无几,而在农村务农的劳动力大多是60 岁以上的老人、育儿期妇女、病残等弱势劳动力。这在传统承包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下,尤其是在山区、丘陵、高原等耕地自然条件较差、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其局部或区域性撂荒程度相当严重。为从根本上改变耕地大量撂荒问题,应从源头上改变传统的承包经营模式与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生产净收益率,激发农民耕种、保护农田的积极性,同时强化种植、保护农田的责任意识,让农民乃至社会认识到农田耕地功能是属于社会的,人人都有保护农田耕地的责任。这就要求,变革传统承包经营与管理体制,明确农田耕地产权权利与保护耕地功能责任,并制定权利与责任平衡机制,从而构建适度规模化农田耕地经营模式,真正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收益,解决所面临的耕地保护与发展的问题。可采取以下具有针对性的对策:①制定耕地种植保护奖惩机制,加大种粮补贴力度,使农民感到种粮有利可图;②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与失业救济制度,促进耕地生态功能不变情况下的流转,鼓励发展专业化、区域化农业生产,引导耕地适度规模化种植;③加强农村基础实施尤其是水利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建设,改善农业灌溉、排水、蓄水条件及现代农业设施水平,提高农田耕地种植收益潜力。
5.大力发展县域绿色经济
“绿色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独立的经济形态,是继原始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经济之后的又一个先进的、基础性的经济形态。它是主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标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是为了适应生态环境保护与人类健康的需要而产生并表现出来的一种发展状态,其实质是一种对世界能源日渐枯竭状况的有效应对措施。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和环境危机双重压力之下,绿色经济作为一种基础性的经济形态,它实际上已综合并包容了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清洁生产等各种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技术模式。在目前,尽管“绿色经济”浪潮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推进,使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但在中国县域,由于生产模式较低级,发展水平也较低,绿色经济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发展绿色经济,就必须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要做到:一是要以改善整个社会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的,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和生态保护;二是要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降低经济发展的能耗强度,积极开发新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三是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护地表和地下水环境;四是要强化绿化指标控制,实现城市均衡发展,确保各项绿化指标达到较高水平;五是要实施生态保护战略,有效保护森林和湿地资源,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绿化隔离地区;六是要加强城市景观和自然、历史风貌保护,突出地域特色,从而促成绿色经济发展特色内力的形成,为环境友好下的经济快速发展铺平道路(李国敏,2013)。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耕地存量的品质,达到有效保护耕地价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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