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的概念和作用

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的概念和作用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应按权责利对等原则,依据耕地非农化过程对耕地服务主体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大小,结合耕地价值服务对象的层次、时段等特征和耕地稀缺程度,对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合理分配。

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的概念和作用

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是指对耕地非农化过程所造成的耕地经济产出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损失的补偿,也是耕地非农化过程中的受益主体对受损主体的价值补偿。它是对耕地非农化过程所造成的耕地多功能价值损失的评估,即以耕地非农化过程中所损失的耕地多功能价值作为对耕地服务主体利益受损的补偿。其中,“完全”概念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要对耕地非农化过程所造成的耕地功能与价值的全部损失进行评估;二是要对耕地功能与价值的服务主体进行全部补偿。这就要求,在耕地非农化过程中,应认识和合理划分不同功能所对应的人类主体范围,从而对耕地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并确定耕地非农化价值补偿对象及其利益分配,规范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资金的使用方式。其目的是以耕地非农化过程中所损失的耕地多功能价值作为对耕地服务主体利益受损的补偿,从而明确耕地保护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合理分配与有效管理耕地非农化补偿资金,以调动和激发各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对耕地的有效保护。

当然,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是耕地非农化过程中耕地服务主体所损失的价值,是针对社会整体而言的,但从现实来看,耕地价值服务对象具有多层面性,并不唯一,尤其是在中国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及土地有期限承包等制度下,耕地价值服务还具有时段性。所以,应按权责利对等原则,依据耕地非农化过程对耕地服务主体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大小,结合耕地价值服务对象的层次、时段等特征和耕地稀缺程度,对耕地非农化完全价值补偿合理分配。(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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