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土地资源稀缺理论:人与土地的关系及经济学界的认识

土地资源稀缺理论:人与土地的关系及经济学界的认识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资源稀缺性所描述的是人和土地之间的关系,是土地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假设前提和出发点。对于土地资源稀缺的界定,经济学与社会学存在着差别。所以,在经济学层面,土地资源稀缺性是指,由土地资源的自然有限以及人类发展土地资源的能力有限所引起的在经济上严重供给不足的一种状态。对土地资源稀缺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其中主要的认识有绝对稀缺论、相对稀缺论、静态经济理论和自然和谐论四种。

土地资源稀缺理论:人与土地的关系及经济学界的认识

稀缺性一般是指人们对其所需资源的需求超过了该资源所能用于满足其欲望的数量,是有限资源与无限欲望之间矛盾的体现。土地资源稀缺性所描述的是人和土地之间的关系,是土地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假设前提和出发点。土地资源稀缺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相对于人类无限膨胀的欲望及人口的持续增长,有限的天然土地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的状态;二是土地资源再生能力较差或难以再生的特性,使得土地资源天然供应量严重受限,而难以适应人类社会对其增长的需求。学术界普遍认为,稀缺性源于土地资源自然保有量的有限性和人类发展土地资源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冲突,是土地资源的一种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

对于土地资源稀缺的界定,经济学社会学存在着差别。在经济学上,土地资源稀缺主要是相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以外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资料而言,人们乃至社会对土地资源具有多样化需求,而使之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的一种状态,需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采用市场价格手段,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化(优化)配置,以实现相同资源下的经济产出效果最优。所以,在经济学层面,土地资源稀缺性是指,由土地资源的自然有限以及人类发展土地资源的能力有限所引起的在经济上严重供给不足的一种状态。在社会学上,土地资源稀缺则主要是相对于土地资源以外的、非天然的人类社会发展所需的基本物质资料而言,人类自身及其发展对土地资源逐渐增长的需求,使土地资源长期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的一种状态,是人地矛盾关系的具体体现。人是自然土地的产物,理应具有公平享受土地资源对人的基本生存供给的权利,但随着人对土地资源发展需求的增长,尤其是随着人的社会分化,土地资源功能也在不断地分化,使得土地资源为人服务的社会功能严重地供不应求。这就需要人具有土地资源功能属于社会的意识,积极推进对土地资源功能发展权的合理配置,以满足社会人对土地资源功能的需求。所以,在社会学层面上,土地资源稀缺是指由土地资源功能有限以及人类发展土地资源功能的能力有限,导致现有的土地资源难以满足人类需求,而使其社会功能长期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必须通过政府管制,才能公平获取和使用土地资源社会功能。由此可见,经济学主要从效率的角度,界定土地资源稀缺的定义,并试图通过竞争的方式实现稀缺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社会学主要从公平的角度,界定土地资源稀缺的定义。因此,经济学和社会学对土地资源稀缺的界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但二者对土地资源稀缺的本质认识是相同的,都一致认为,土地资源稀缺源于土地资源天然供应能力和人发展土地资源能力的有限与人对土地资源需求欲望的无限增长之间的矛盾冲突。(www.daowen.com)

对土地资源稀缺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其中主要的认识有绝对稀缺论、相对稀缺论、静态经济理论和自然和谐论四种。以马尔萨斯为代表的绝对稀缺论认为,土地资源稀缺在物理和经济上是绝对的,且不会随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而改变;以李嘉图为代表的相对稀缺论认为,土地资源在具有稀缺性的同时,科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减缓资源的稀缺程度,使得资源稀缺并不构成对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制约,而只是一定程度的制约,是相对的。以约翰·穆勒为代表的静态经济理论认为,土地资源存在绝对有限的极限,但社会进步和技术革新可以拓展及延伸这一极限,并不需要过度地为子孙后代忧虑资源供给问题。自然和谐论认为,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已经极大地破坏了自然均衡状态,也损伤了自然自愈能力,所以人应认识并顺从自然,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尤其是不要过度开发利用和破坏自然,应注意保护并恢复自然的均衡关系和自愈能力。因此,从土地资源稀缺认识过程来看,尽管四种认识论对土地资源稀缺的表述存在差别,但都在阐明人与土地资源的矛盾关系,都认可土地稀缺性源于人的无限膨胀欲望与土地供给有限之间的矛盾,都在从不同角度说明人与土地的对立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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