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点

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点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子商务,简称为电商。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活动。狭义的电子商务,主要是利用互联网从事商务或活动,本书所探讨的社交电商,即属于狭义的电子商务。Com merce的意思是商务,指商品买卖或者贸易生产。我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相当重视,并且多次给出了定义。按照交易对象,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C2A、O2O等。

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点

电子商务,简称为电商。这个概念的形成,是由于新技术媒介的出现和利用。

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Business),是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活动。Business的意思是业务、工作或交易活动,其概念比较宽泛,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个人、企业、团体、组织等。

狭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主要是利用互联网从事商务或活动,本书所探讨的社交电商,即属于狭义的电子商务。Com merce的意思是商务,指商品买卖或者贸易生产。

现今,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电子商务,都离不开互联网。

我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相当重视,并且多次给出了定义。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2007年12月提交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标体系研究》中,将电子商务定义为:通过以互联网为主的各种计算机网络所进行的、以签订电子合同(订单)为各种类型的商业交易。(www.daowen.com)

商务部在2009年4月发布的《电子商务模式规范》中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依托网络进行货物贸易和服务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业形态。

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

按照交易对象,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等。

其中的ABC等字母都是英文单词的缩写,2代表介词to。笔者曾经见过有人将B2B读作“必二必”,将O2O读作“零贰零”,真是贻笑大方。

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有代理商(Agent)、商家(Business)、消费者(Consumer)等。

企业对企业(Business to Business)即为B2B,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个人对消费者(Consumer to Consumer)即C2C,线上对线下(Online to Offline)即O2O,企业对经营者(Business to Manager)即B2M,企业对政府(Business to Government)即B2G,企业、消费者、代理商三者相互转化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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