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许多方面的社会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住房改造之前应认真做好仔细的评定工作,为住房改造的顺利完成创造条件。
1.评定的时间
住房改造应争取在患者出院前完成,否则患者的住院时间就会延长。由于住房改造所需时间较长,应尽量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住院患者一般要安排初期、中期和末期评定,在这三次评定中应包含住房评定的内容。另外,患者外宿时也是进行住房评定的好机会。有条件时,最好安排一次家庭访问进行实地的住房评定,并在患者回归家庭后进行随访。由于住房问题的特殊复杂性,住房评定需要多次反复进行。
a.初期评定
初期评定时可以从病历收集患者的住房资料,亦可通过直接询问患者或其家属来收集住房资料。患者及家属对住房评定的意义可能不了解,为取得他们的配合,需要做一定的解释工作。收集的主要内容包括:自有住房还是租房,是独门独院还是集体住宅,生活方式是使用垫子还是使用床,厕所是蹲式还是坐式,有无浴缸及其类型等。一般采用简单提问的方式来收集住房资料。最后,让家属画一房屋平面图。
b.中期评定
得到平面图以后,综合考虑患者的治疗进展程度,预测患者出院后是使用轮椅还是在屋内步行,设计与平面图相关部位的入口的有效宽度和台阶的高度。参考以上数据,在医院内设计类似的场地,进行ADL练习,评定房屋的情况是否适应身体机能状况。
根据上述资料,提出住房改造的初步建议。
c.外宿
当患者的症状稳定,并且ADL能力有明显提高以后,可以安排患者进行外宿试验。外宿前交给患者外宿调查表,调查表中将ADL的每个动作进行分类,要求患者在外宿期间如实填写调查表的有关内容。根据调查表的填写结果可以掌握患者本人实际的ADL自理程度和家属能提供的帮助程度,据此进一步评定患者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初步确定住房改造的实施方案。
d.家庭访问
家庭访问是指PT、OT与康复医师、社会康复工作者及其他有关人员一起,到患者家中进行生活环境的评定。家庭访问也可以与外宿试验同时进行。家庭访问的目的是观察患者本人在家庭中实际能进行的各种ADL动作及障碍情况,同时结合患者出院后可能担任的家庭成员角色,在充分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住房改造的实施方案。随后,社会康复工作者安排具体实施。
e.末期评定
末期评定重点是分析住房改造的落实情况,听取患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意见,解决住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在患者出院前完成住房改造。社会康复工作者应注意掌握住房改造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评定的内容
A基本事项
(1)姓名、年龄、性别、身高、体重。
(2)诊断、障碍、发病时间、愈后。
(3)PT、OT开始时间。
(4)评定时间、评定者、记录者。
(5)有无矫形器、名称、使用时宽度和高度。
(6)保险的种类,有无记录和等级。
(7)职业。
(8)在家庭中的作用(以前,今后)。
(9)家庭成员。
(10)主要帮助者:年龄、性别、身高、体重、既往情况。
(11)经济情况。
(12)交通工具。
(13)房屋性质:
房屋情况(自有、租房、其他);
楼层(楼房的第几层);
有无电梯;
构造(木制、砖制、钢筋混凝土、其他);
房间数。
(14)住房平面图(另外附纸)。
B日常生活能力
(发病前、发病后、治疗后)
(1)基本动作(功能障碍的评定另外附纸):
起居动作
坐位→椅子(轮椅)的移动
椅子→立位
立位平衡
室内移动(主要的移动方法及使用的矫形器)
轮椅的操作(闸的操作、脚踏板的操作)
(2)身边的应用动作:
进食动作
排泄动作(穿脱裤子、清理)
洗漱动作(洗脸、刷牙、梳头)
更衣动作(穿脱上衣、穿脱裤子、穿脱鞋、袜子、穿脱矫形器)
洗澡动作(洗身、拧毛巾)
各种插座的操作
(3)交流能力。
(4)精神机能(有无痴呆,有无半侧空间失认,有无性格异常等):
C 生活环境
(1)每天的作息习惯,今后的生活安排。
(2)改善生活环境的欲望。
(3)发病前有无自己的房间。
(4)回归家庭后有无自己的房间。
(5)家庭环境。
房屋内的设施
经济收入
家庭成员提供帮助的可能性
患者的配合程度
(6)与近邻、社区的关系:
有无亲密朋友
外出购物的次数(每周)
利用交通工具的次数(每周)
利用公用设施的次数(每周)
(7)社区有无下列资源:
入浴服务(www.daowen.com)
护理员
保健员
家庭医生或护士
老人短期照顾
出租矫形器
提供住宅改造贷款
其他
D 住房结构
调查内容包括:卧室、起居室、厕所、浴室、化妆室、厨房的面积、出入口的宽度、台阶数及高度、门的种类、有无冷暖设备、有无扶手、家具的数量和大小、屋外有无坡道、有多少台阶及高度和距离、有无扶手和停车场、道路的状态(平坦、坡道、其他)等。
3.评定结果的总结分析
一般从下列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1)患者本人的要求
患者对本人依赖轮椅或拐杖生活的现实能否接受,有无独立生活的要求,有无对环境改造的愿望,对环境改造的方案以及实施进展情况是否满意,有何特殊要求等。
(2)家庭成员的意见
患者本人与家属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如何,家属及其他家庭成员是否愿意提供帮助以及帮助的程度。
(3)房屋结构
房屋结构特点,改造的难易程度,改造过程是否牵涉法律问题。
(4)经济方面的问题
改造住房所需资金和以后维护所需费用有无可靠来源。
1.制订住房改造计划时应注意的问题
(1)基本要求:实用、安全、卫生、确保个人隐私、维护与管理简便。
(2)尽量减轻改造规模:措施包括:
a.移动动作的灵活指导、辅助器具(轮椅或拐杖)的灵活应用;
b.家具的重新放置或更换;
c.使用自助具和各种升降装置;
d.增建、新建住房。
(3)广泛征求意见
a.充分倾听患者心声;
b.促进患者本人及家属自己决定;
c.康复小组全体成员的意见。
2.住房改造计划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住房改造计划主要根据患者ADL障碍特点(如偏瘫或截瘫、四肢瘫)及其生活自理程度来制订,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转移、移动
a.通行的宽度;
b.消除屋内楼梯;
c.消除屋内外楼梯;
d.扶手的高度;
e.安装电动升降机;
f.设置电梯、扶梯。
(2)排泄
a.到便器的移动;
b.扶手的位置;
c.便器的选择;
d.白天和晚上排泄的不同安排。
(3)入浴
a.出入浴缸;
b.浴缸的选择;
c.消除浴室入口的台阶;
d.使用轮椅;
e.入浴使用升降机。
(4)卧室
a.使用不同的床;
b.床的高度;
c.桌子和椅子的安排;
d.其他(如报警装置的安装)。
由于不同疾病的患者ADL自理程度及原有住房条件差别很大,下面提供的住房改造标准仅供实施时参考。
1.门厅(玄关)
门厅指的是住房门口与客厅之间的部分,有的住房没有门厅,住房门口与客厅直接相连。如果门厅与室外地面的高度差在2cm之内,一般不需要特别改造,只需将门槛拆除即可;如果患者能拄拐杖行走,也可以保留门槛或将门槛高度进行适当调整。如果高度差在2cm—10cm之间,根据患者移动能力和移动方式来决定改造方案,对于拄拐杖者可能仍不需做特别改造,但对于坐轮椅者则需要在门口建坡道。如果门厅比室外高出20cm以上,对于坐轮椅者必须修建坡道。修建坡道的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第二节的有关内容。客厅的改造要求与门厅的改造要求相同。
2.卧室
卧室与客厅有高度差时应设法消除,应保证最低限度的通风保暖条件。床的高度的调整很重要,床和床垫加在一起的高度应该与轮椅和轮椅垫加在一起的高度相同,以方便患者完成转移动作。必要时还可以在床边适当位置安装扶手,供患者做起立动作或转移动作时使用。
3.厨房
厨房灶具的高度要调低,灶台下方应留有适当空间供轮椅足踏板进入,使患者坐在轮椅上能够着炒锅炒菜并能看见锅底部;洗手池和洗菜池的台面也要降低,使患者能方便操作。水龙头开关要求改造为长柄、易开关,容易够着。
4.厕所
由于一般住房的厕所面积较小,轮椅进出非常困难。最低要求是,家庭厕所的宽度不能小于0.8m,厕所门口与坐便池间距离不小于1.2m,患者转移到坐便池上后,脸朝里完成排便动作。在大便器、小便器临近的墙壁上,应安装能承受身体重量的安全抓杆,抓杆直径为30mm—40mm,高度为0.7m。公共厕所的无障碍改造要求详见本章第二节的有关内容。
5.浴室
浴室内的轮椅活动面积不能小于1.2m×0.8m,在浴盆或淋浴临近的墙面上应安装安全抓杆,抓杆直径为30mm—40mm,抓杆共2个,高度为0.6m和0.9m。
6.其他
根据患者的ADL障碍特点,必要时可在床边、厨房、沙发、餐桌旁边均安装扶手,以利患者完成转移或起立动作。如果患者是四肢瘫,可安装使用环境控制系统(详见第三章的有关内容),使患者能够独立完成开关电灯、电视、电扇、窗帘、打电话等动作。对于有认知功能障碍的偏瘫患者,家庭住宅门口应做一些特殊显眼的标志,以免患者走失;同时在住宅内的各个房间门口做一些特殊装饰,帮助患者记忆和辨别各个房间的位置。有条件时,还应给患者安排在家庭内训练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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