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对于物质环境无障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等国家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订“无障碍标准”的国家,其无障碍环境建设既有多层次的立法保障,又已进入了科研与教育的领域;各种无障碍设施既有全方位的布局,又与建筑艺术协调统一,同时给残疾人、老年人带来了方便与安全,堪称世界一流水平。1961年美国国家标准协会制定了第一个无障碍设计标准。1968年和1973年国会分别通过了《建筑无障碍条例》和《康复法》,提出为了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在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及住宅中实施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规定所有联邦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实施无障碍设计。为了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美国许多高等院校建筑系,已专门设立无障碍设计技术课程,作为必须训练的一项基本功。现在新建道路和建筑物基本能做到无障碍建设,改造也能考虑无障碍,尤以残疾人居住的建筑最为突出,针对使用者的特殊要求,采取了更多措施,包括建筑设施的灵活调整等,以使残疾人通行安全和使用方便。
日本的大限府1993年制定的无障碍规定(蓝皮书)是日本全国最早制定的。目前已有7个县(相当中国的省)制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规。日本政府还制定奖励措施,采用补助金、减免税、低利融资等奖励办法来促进无障碍建设。1996年建立住宅金融公库,由国家建设省掌握,促使房地产商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符合政府“节能和适合老年人居住”这两个条件的,就能获得国家的低息贷款。日本目前为残疾人、老年人增设的无障碍设施比较普及,国家所制订的统一建设法规中就包括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设计。每一幢建筑物竣工时,有专门部门验收其是否符合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设计。在一些公共设施中,尤其是商店,是按商业建筑面积大小实现不同等级的无障碍设计,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大中型商业建筑要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专用停车场、厕所、电梯等设施。在机场、电力火车站、电力火车以及道路等地方和设备,无障碍设施已经非常系统和完善。
《香港残疾人通道守则》自1976年至1984年多次修订。香港对规定道路的无障碍要求是很高的,乘轮椅者在规定的无障碍道路上要实现通行无阻。跨车行道的建筑物、交通信号与标志、地铁的无障碍设施十分完善和发达,有关建筑物都做到无障碍设施齐全。香港的所有路口全部坡化;主要路段人行横道口都装有盲人过街音响指示器;公用设施内轮椅可以通达所有地方;所有地铁站都装有升降机,并带有盲文的按钮;每列地铁列车都有专门车厢设有轮椅席位;盲道从地上一直铺到地铁站台。香港的地面公交无障碍设施也很发达,仅九龙公交公司拥有的4000多辆公交汽车中,轮椅能够安全使用的无障碍公交汽车(也称低底盘公交汽车)就达600多辆,方便坐轮椅的人使用。
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5年3月,在“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上,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的倡议。北京市政府决定将西单至西四等四条街道作为无障碍改造试点。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的建议和提案。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1990年1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和侵害残疾人。这部法律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环境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1991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次以国家的名义确定了残疾人的权利保护、特别扶助、特别保障、政府职责、社会责任和残疾人义务等等,这些为残疾人回归社会、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创造了有利条件。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除了经济上的扶助和救济外,“其他福利措施”包括: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供养;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举办社会福利院和其他收养机构,按规定收养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与辅助性服务;对残疾人搭乘交通工具给予便利或免费;减免农村残疾人的各种社会负担等等。
《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为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中国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从人口多、经济水平较低的国情出发的,应该遵循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原则,首先要集中力量抓好涉及面大、受益广、见效快、效益好、病伤残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府首先通过抓设计规范来抓城市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就是贯彻了这个指导思想。
为了使这一规范能切实贯彻实施,1990年5月,在规范发布一周年时,建设部、民政部、国家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又向全国发布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通知”。其中规定:
(1)新建的城市道路,以及国家级、省级和大城市、沿海开放地点、重点旅游城市中的重要公共建筑,必须执行本规范。
(2)上述城市中原有的道路,重要公共建筑,应按本规范的要求有步骤地予以改建。
(3)对中、小城镇,凡有条件的,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亦应积极推行本规范。
《通知》还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中主要建筑工程的部门,将执行这个《规范》纳入到城市规划和工作建设计划中去,进行统筹安排,并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国务院批准执行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五年工作纲要、“八五”、“九五”、“十五”计划纲要,也都规定了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任务与措施。
1998年4月,建设部发出《关于做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主要内容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的无障碍规划、设计审查和批后管理、监督。
1998年6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切实有效加强工程审批管理,严格把好工程验收关,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入口、室内,新建、在建高层住宅,新建道路和立体交叉中的人行道,各道路路口、单位门口,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居住小区等均应进行有关无障碍设计。
为推动全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国残联组织的无障碍设施考察团于1999年8月23日至9月1日参观考察了日本及香港的无障碍设施。在其随后发表的考察报告中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
(1)无障碍建设绝不仅仅是方便残疾人,而是方便全社会所有的人,建设无障碍,方便你我他,这应成为人们的共识。
(2)城市建设应该以人为本,无障碍就是以人为本的集中表现。(www.daowen.com)
(3)无障碍设施建设,既不是技术难题,也不主要是加大投资问题,而主要是一个观念和认识的问题。
(4)无障碍设计应该成为建筑设计和市政设计的基本元素,建筑设计要有无障碍就如建筑物要有门一样重要,这一观点,应大力宣传。
(5)加大公共传媒对无障碍知识的宣传。使公众了解无障碍、关心无障碍、爱护无障碍设施;使无障碍环境成为全社会公认的21世纪文明的标志之一。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于200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3年1月,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
(1)加大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力度。
(2)加快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3)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
(4)积极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
(5)做好《规范》的培训工作,提高执行《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
(6)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对无障碍设施的宣传推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据中国残联维权部提供的资料介绍,奥运会残奥会场馆和相关设施无障碍达到国际水准,部分竞赛场馆(图3-1-1为无障碍轮椅席位)已经达到了世界顶级水平,这是以往任何一届残奥会都不曾有的;北京机场、公共交通(图3-1-2为无障碍公交车)、城市道路进行了系统化的交通无障碍建设,建立了全国第一支无障碍出租车队,专门为轮椅使用者提供了70辆无障碍出租车服务(图3-1-3为无障碍出租车),奠定北京交通无障碍建设坚实基础;文物古迹无障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八达岭长城设置了180米的自主登城坡道和两处垂直升降机(图3-1-4为登长城用的垂直升降机),故宫博物院设置了4处垂直升降平台和5部爬楼机,无障碍路线涵盖了大部分景区。无障碍设施已基本涵盖景区饭店、影院、博物馆、银行、邮局等服务场所。奥运残奥期间,共有国内外5000多名坐轮椅的残疾人运动员和游客实现了登长城、游故宫的梦想,北京市具备坡道、厕所、电梯和标示等4项基本无障碍设施条件的大中型商场和酒家已达235家,市属11个公园全部做到了出入、游览、如厕和服务四个畅通。残奥会期间,每天约有2万残疾人到王府井大街、前门步行街、秀水街及红桥市场、天坛公园、颐和园和奥林匹克公园观光、购物和游览;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显著提高,营造了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无障碍设施保障工作的开展,使越来越多的人对无障碍理念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对帮扶残疾人的技能和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无障碍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对无障碍设施的认知程度,保护意识有了显著的增强。
图3-1-1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竞赛场馆内的无障碍轮椅席位
图3-1-2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运营的无障碍公交车
图3-1-3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无障碍出租车
图3-1-4 八达岭长城设置的一处垂直升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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