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F基于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建立了新的功能、残疾和健康的理论架构。在这个理论架构中,最重要的是ICF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性作为一种社会性问题,认为残疾不仅是个人的特性,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状态。因此,对残疾问题的管理要求有社会行动,强调社会集体行动,要求改造环境以使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所谓功能(functioning)包括“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参与”3个水平,是人为了生存所具备的积极的一面。而残疾(disability)包括“功能障碍”、“活动受限”、“参与限制”,是与功能相对应的残疾的一面。在ICF中始终较重视积极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讲,ICF应看作“国际功能分类”,而不仅仅是“国际残疾分类修改版”。对于残疾人,不仅要重视残疾,还必须要注重其积极的一面(如正常的机能、能力、参与状况以及有利的环境因素)。
(一)ICIDH与ICF理论
ICIDH以残疾为出发点,从不同的层次来剖析残疾状况及其结果,阐明了残疾的3个水平,即损伤、残疾、障碍,如图3-2-1所示:
图3-2-1 ICIDH概念模式图(WHO/1980)
损伤(机能障碍)是指障碍的生物水平,残疾(能力障碍)是指障碍的个人水平,而障碍(社会性不利)是指障碍的社会水平。这3个水平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独立的。由于机能障碍导致能力障碍,能力障碍导致社会性不利。从这一点上说,彼此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另一方面,机能障碍即使不能恢复,能力障碍也可能改善;能力障碍即使没有改善,也不一定会带来社会的不利。从这一点上说,彼此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康复就是最大程度地利用了这3个水平之间相互的独立性而取得成绩的。
ICIDH为康复诊断的标准化提供了基础。但是它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
1.忽略了主观障碍的重要性:ICIDH是从残疾的3个不同客观水平,即生物水平、个人水平及社会水平清楚地阐述了残疾程度,但是没有考虑到同等重要的主观的一面。主观的障碍是作为个人体验的障碍,是在残疾人心中的一种烦恼、苦闷及绝望。疾病导致了机能障碍、能力障碍及社会性不利等客观的障碍,同时,疾病也引起主观障碍,而这种主观的障碍会直接影响客观的障碍,特别是影响了社会水平的社会性不利。
2.忽略了环境的重要性:环境方面的阻碍因素与机能障碍、能力障碍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社会的不利状况。在生物水平、个人水平相同的情况下,由于环境因素的不同,社会水平会截然不同,即回归社会的能力完全不同。在ICIDH中没有考虑环境的因素。
ICF建立在一种残疾性的社会模式基础上,它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性作为一种社会性问题,残疾性不仅是个人的特性,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因此,对残疾问题的管理要求有社会行动,强调社会集体行动,要求改造环境以使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种问题是一种态度或意识形态的问题,要求社会发生变化。从政治层次而言,这是一个人权问题。具体如图3-2-2所示。
图3-2-2 ICF理论模式图
与ICIDH相比,ICF还有以下特点:
①重视积极的一面
把重视积极的一面作为ICF的方针,在ICF中许多类别以及项目均使用中性词,如用健康状况(health condition)替代疾病、失调,用活动替代残疾(disability),用参与替代障碍(handicap)。这不仅是单纯换一种说法,其中健康状况不仅包括疾病、外伤、失调等非健康状态,还包括妊娠、高龄、应激、先天异常、遗传因素等与健康有关的一些状态,把ICF中出现的一些项目的内涵扩大了。同时也避免了过去使用的对残疾人带有贬义的消极词汇。机能障碍用身体功能和结构(body functions and structure)来替代,将功能和结构分开处理,以更全面地反映身体水平上的功能障碍状态。能力是评定活动(activity)水平的指标,由此导致的残疾状态用活动受限(activity limitation)表示。社会性不利用参与(participation)来替代,由此导致的残疾状态用参与局限(participation restriction)表示。
②环境因素的引入
社会环境特别是人们心目中的价值观或偏见等所造成的社会意识环境对残疾的发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ICF把环境因素作为背景因素之一,而另一个背景因素是个人因素(包括性别、年龄等),这些背景因素与健康状况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种注重环境因素的思考方法,是国际社会长期研究残疾及其影响的结果。
③交互作用的模式
在ICIDH的模式中,各个项目间的关系是单向的、平面式的模式,而在ICF的模式中,各个项目间的关系是双向的、有关联的、相互作用的,是多维度的模式。
④重视个人体验
在ICF中重视个人体验的重要性,如果个体在社会活动中悲观、失望,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无继续生存的愿望及信心,那么就会直接影响活动的参与能力,直接影响健康状况。
(二)ICF有关功能、残疾和健康的理论
1.ICF有关功能和残疾的理论
在有关健康理论架构下,ICF首次建立了人类功能的理论架构。这种人类功能理论是针对所有人的终身的功能架构,它将人类功能作为一种中性的概念引入,成为与疾病相对应的概念,功能也是医疗服务所关注的对象,医疗干预不仅需要治疗疾病,也需要对功能障碍进行干预,通过康复的手段,达到功能的最大化目标。这就为康复科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形成了基于功能的学科体系。
关于残疾理论,历史上有两种典型的模式:一种是生物医学模式,一种是社会模式。ICF建立了一种最新的和综合性关于功能和残疾的模式,即生物-心理-社会功能理论(如图1-2所示)。“功能”包括了“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与“参与”,并且这种功能被认为与健康状况、个人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相关联。残疾与功能是相对应的,它包括了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身体功能”被定义为身体系统的生理功能,包括心理功能和“身体结构”,“身体结构”指人体的解剖学部分,例如器官、肢体及它们的组成部分。功能异常以及结构异常通常指的是一种损伤,被定义为结构(例如关节)或者功能上的一种显著的差异或者是丧失,例如畸形。“活动”是由个体执行一项任务或者动作,并且代表了功能的个体方面。“参与”指的是把个体放入整个生活环境中,它代表了功能的社会方面。
2.ICF有关健康的理论
随着人类对有关健康问题研究的深入,人们尝试建立包括功能、残疾和健康的一种大的健康理论架构。健康、功能和残疾可能涉及的情形:包括不同的健康状况,比如亚健康、长期病患、儿童身心缺陷等不同情况。对于老龄化所造成的疾病、功能障碍、身心缺陷等,这些不同的功能状态,不仅可以从疾病和治疗的角度加以认识和干预,更重要的是从功能和康复角度进行研究,通过功能恢复和功能代偿来降低功能障碍,现代社会更加关注功能障碍所造成的日常生活问题,以及为具有功能障碍者提供何种社会性的支持,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健康和与健康相关的整体性干预模式。
健康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环境是影响健康的重要因素。恶劣环境不仅可引发疾病,同样也会造成功能障碍。因此,减少疾病发生、降低功能障碍、提高健康水平可以从环境干预的角度入手。(www.daowen.com)
提高生活质量是健康的终极目标。一方面要预防和治愈疾病,另一方面对于有功能退化以及功能障碍的情况,要应用康复、环境干预的方法来降低功能障碍所造成的影响,提高生活质量。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医疗事业和医学研究发展的要求,建立了一系列的分类标准。这些标准既是分类标准,也是世界卫生组织卫生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些标准称之为家族分类体系,这些构成的世界卫生组织家族分类的知识分类体系和标准体系。如图3-2-3所示,其中有三个核心分类体系,包括ICD-10、ICF、ICHI。
图3-2-3 WHO家族分类:国际有关功能和残疾的知识分类体系
(一)ICD-10
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十版(The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 10th Revision 简称ICD-10),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现有版本包括15.5万种编码,并记录多种新型诊断及预测,与ICD-9版本相比较,该版本增加了1.7万个编码。ICD-10的研究起始于1983年,并于1992年完成。
国际疾病分类(ICD)自产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期间已经历了十次修订,从最初仅用于死亡原因统计发展到涉及所有疾病和死亡原因的统计(包括损伤和中毒及其外部原因),再发展到目前涉及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健康分类家族,其中包括的内容和使用的范围已经使其成为在全世界描述居民健康状况不可缺少的分类标准,ICD-10则成为该家族分类中的核心成员之一。我国自1987年起开始推广应用ICD-9,该标准于1993年5月发布,1994年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实施,使我国推广应用ICD的工作更进一步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随着ICD-10的推出,又及时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使伤残、死亡原因等进行宏观管理和统计分析,目前该修订标准已获得通过,于2001年11月发布,2002年6月起即将发布和实施。ICD在编制和使用中都以首先满足统计需要为前提,但为了适应各个医学领域对疾病分类的需求,ICD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其更加丰富和灵活,使各个医学领域在使用ICD的过程中都能够找到适合的方法,解决本领域的特殊需求。
ICD-10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分类,它在国际健康分类家族中起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在ICD-10的基础上已经衍生出许多相关的统计和分类标准。例如,用于汇总居民健康状况的死因分类或疾病分类统计类目表;用于反映某些具体病种详细情况的专科分册,如:肿瘤学分册(ICD-O-3)、精神和行为障碍分册(包括研究用诊断标准(DCR-10)、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神经病学分册(ICD-NA)、牙科和口腔学分册(ICD-DA)等。另外,在国际健康分类家族中还包括或即将包括各种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特殊分类,如: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国际医疗操作分类(ICPM)、国际初级保健分类(ICPC)等。这些分类都与ICD-10一起承担着从不同的角度客观描述居民疾病与健康状况的任务,使各个医学领域的工作者都可以通过使用这些分类从中受益。
(二)ICF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该分类是WHO分类家族中的重要成员,是WHO提出的国际通用的在个体和人群水平上描述和测量健康的理论性框架结构。WHO在世界卫生组织第五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有关残疾与康复的决议(WHO58123)《残疾,包括预防、管理和康复》中,将ICF列为残疾与康复的重要标准性文件, ICF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将对新世纪的残疾和康复工作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1.ICF与ICD-10的关系
ICF属于由世界卫生组织(WHO)为不同健康领域的应用而建立的国际分类“家族”。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国际分类家族提供了一种框架可以对广泛的有关健康的信息进行编码(如诊断、功能和残疾,与保健机构接触的理由),并运用标准化的通用语言使全世界不同学科和领域能够对有关健康和保健情况进行交流。
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中,健康状况(疾病、障碍、损伤等)主要分类到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10次修订本简称),该分类提供了一种病因学框架。与健康状况有关的功能和残疾则被分类到ICF。因此ICD-10和ICF是相互补充的,应该鼓励使用者在应用时同时使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中的这两种分类方法。ICD-10提供了对于疾病、障碍或其他健康状况的“诊断”,而这些信息被ICF在功能上给出的补充信息所丰富。诊断和功能这两种信息结合起来,就为描述人群或人口的健康状况提供了更广泛和更有意义的图片,并可依此做出决策。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为在国际背景下描述和比较人口的健康提供了有价值的工具。由ICD-10提供的死亡率的信息以及由ICF提供的健康及与健康有关指标的信息,可以结合起来用于在监测人口健康及其分布中作为人口健康的综合指标,也可用于评估死亡和疾病不同原因的作用。
ICF已从“疾病的结局”分类(1980年版)转变为一种“健康成分”分类。“健康成分”确定了由什么构成健康,而“结局”则着重于疾病的影响或由此可能产生的其他健康状况。据此,ICF就病因而言采取了中立的立场,并允许研究人员运用适当的科学方法进行原因的推断。同样,这也不同于健康的“决定因素”或“危险因素”。为研究健康“决定因素”或“危险因素”,ICF包含了一系列用来描述个体生活背景的环境因素。
2.ICF的培训与认证
ICF的培训要对ICF用户的需求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根据需求,制订培训目标,编写培训教材,实施相应的培训,并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评定。
国际上,许多国家根据需要开发了ICF的培训教材,建立了ICF培训的认证体系。例如2007年由欧共体和功能及残疾专家咨询小组(FDRG) 联合开发的ICF基础培训材料—ICF入门的核心课程草案的项目完成。2008年在对其进行进一步注释和修改的基础上,发放用于标准化的ICF 培训。
许多国家开发了基于Web的网络化培训工作,将ICF与ICD的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区域性、国家级以及行业性的专业培训,为ICF的应用奠定了基础。世界卫生组织也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介绍ICF的幻灯片,用于国际的培训使用。
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残疾分类研究专业委员会于2007年在国内首次开展了ICF的专业培训工作,参与者主要是残联系统和卫生系统的专业人员,通过培训,提高了专业人员对ICF相关理论与分类体系的认识,为进一步的应用打下了基础。
(三)ICHI
国际健康干预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Health Interventions,简称ICHI)。该分类的目的是为成员国的卫生服务提供者和组织者提供一个通用工具,这个通用工具是基于统计的目的,用于报告和分析卫生干预的分布和演变。在卫生系统的不同水平上,它的结构有不同的特异性,并且ICHI使用了一个共同的可接受的术语,以便于不同国家和服务之间进行数据的比较。
1971年,第一次出现了干预分类的需要,当时仅限于外科手术程序。1978年,国际医学操作分类(ICPM)首次出版了医学分类程序。1989年国际工作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一个实质的停滞,是由于该领域出现了迅速和广泛的变化,原有的分类程序存在着不恰当的咨询程序而终止。
但是,一些国家由于用于本国的需要而开始这方面的工作,其分类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国际水平。今天,在一个更宽的范围内,国际分类的需要再次出现。关于健康干预的国际分类的设想,目的是为了涵盖一系列的治疗和预防措施,包括基于医学、外科手术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保健服务领域。
近年来,WHO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网络已经促进了国际上使用的健康干预简表的发展, 这个健康干预简表以澳大利亚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AM)的修改版为基础,目的是用于那些至今还没有干预分类的国家。
最初的ICHI版本正在修订过程中,以达到世界公认标准的要求。尤其是,这样一个分类的多维度应用领域需要多方位的获得深层知识。而且科学和技术的快速变化意味着要频繁地更新,因此充分的技术解决方案必须得到发展。WHO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网络的家族发展委员会正在积极地发展计划。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正式出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