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当代世界各国卫生事业发展的状况,从1996开始制定了新的残疾与健康分类体系——《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在2001年5月第54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各成员国通过了将《国际损伤、残疾和障碍分类》(第2版)改名为《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决议,并鼓励各成员国考虑其具体情况,在研究、监测和报告中应用ICF。ICF已经正式由WHO颁布,在世界各地与健康和残疾相关领域得到广泛运用。经过中国有关专家的艰苦努力,ICF 中文版已经与其他5种WHO正式文字版本同时完成并出版发行。WHO 在其正式的网站上发布了有关的信息。WHO在世界卫生组织第58届世界卫生大会有关残疾与康复的决议(WHO58.23)《残疾,包括预防、管理和康复》中,将ICF列为残疾与康复的重要文件,ICF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将对新世纪的残疾和康复工作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ICF已经作为WHO的核心分类之一,是世界卫生组织核心医学标准之一,在医疗、教育、研究、统计以及制定社会政策等方面得到应用。
WHO分类体系涉及广泛的有关卫生的信息,用于诊断残疾性(disablement)和残疾的原因,并且提供了一种标准化的语言,使世界上不同学科与专业领域的专家能交流有关卫生与保健的信息。
1980年,WHO制订并公布第1版《国际残损、残疾和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Disability and Handicap,ICIDH),它是一种对疾病所造成的健康结果进行分类的分类体系,根据ICIDH有关残损、残疾与残障的分类,在医疗、康复工作中分析患者因身体疾病而造成的可能的日常和社会生活上的障碍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着卫生与保健事业的发展,以及国际残疾人运动的开展,人们对残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生活的变化有了新的认识。随着人口的老龄化,卫生保健系统服务不断改善,卫生保健的重点从急性、传染性疾病转移到慢性、难以准确说明的疾病;医疗服务的重点从治疗转移到保健,并以提高处于疾病状态的人群生活质量为目的。原有的残损、残疾与残障等模式也越来越不能满足卫生与康复事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理论模式与分类系统,需要对原分类系统进行修订,以适应由于保健观念和对残疾认识所发生的社会变化的需要。1996 年,WHO制订了新的残疾分类系统,称为《国际残损、活动和参与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Activity and Participation),为了保持与《国际残损、残疾和残障》的连续性,将其简称为ICIDH-2。该版本经多年修改测试,最终发展成ICF。
ICF是WHO应用于与卫生有关领域的分类系统之一。ICF分类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以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框架。该分类系统所依据的是在身体、个体和社会3个水平的健康状态所发生的功能变化及出现的异常。ICF不是对疾病、障碍或损伤进行分类,而是采用不同的方法试图把握与卫生状态有关的事物。卫生状态是个体的一种健康状态,它会影响到日常生活,并且与卫生服务密切相关。非健康状态可能是患急性或慢性疾病、身体失调、损伤或创伤,也可能是与健康有关的其他一些状态,诸如怀孕、老龄化、应激、先天性畸形或遗传变异。上述列举的这些健康状态可以用《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ICD)进行分类,而健康状态的结果可以用ICF进行分类。因此,ICD和ICF是相互补充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使用这两种由WHO 提出的国际性的分类方法。值得重视的是ICD和ICF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交叉的性质。无论是ICF还是ICD,均是从人体系统出发。残损涉及人体结构和功能的改变,这些改变常常是疾病过程中的一部分,因此,它们使用ICD 分类系统;同样,ICD分类系统也把残损(作为征兆或症状)作为分类体系的一部分。ICD的分类采用生物医学模式,而ICF将残损作为结果,将其看做是残疾现象的一部分,使用的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ICF提供了一种新的功能、残疾和健康的理论与应用模式,它不仅可以对疾病进行诊断,注意健康状态的结果,并且建立了一种国际性的术语系统。这将促进国际性的比较研究与制定国际性的政策。该分类也将满足世界上处于残疾状态人们的需要,使残疾人成为卫生工作者的合作者,并为制定有关社会政策发挥作用。
ICF是当代国际社会有关功能、残疾和健康的标准,是关于功能、健康和残疾的知识分类体系。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一)广泛性
该分类系统可以应用于所有处于不同健康状态的人,而不同于以往将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加以分离的分类法。
(二)平等性
强调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不同健康状态(身体和心理) 均无活动或者参与的限制。(www.daowen.com)
(三)准确定义
在4个分类维度中,各个具体的类别均有操作性定义,并且给出了各类的基本属性、分界、测量方法以及具体的实例。
(四)类目使用中性词语
许多类别以及项目均使用中性词来说明每个维度的积极与消极方面,避免了过去使用的对残疾人带有贬义的消极词汇。
(五)结构与功能分离
将身体结构与功能缺损分开处理,以反映身体所有的缺损状态。
(六)用活动替代残疾
活动是一个中性词,用活动取代残疾反映了目前残疾人对自己状态的新认识。该分类还使用严重程度指标,对限制活动的情况进行描述。
(七)用参与代替残障
该分类系统用参与(participation)代替残障(handicaps),并列举了一系列环境因素以确定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
ICF为综合分析身体、心理、社会和环境因素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系统性工具。它可以应用于保健、保险、社会保障、就业、人权、科学研究、制订计划和政策、教育和训练以及经济和人类发展等各个领域。具体体现为:①它提供了研究健康状态结果的一种框架,这种框架是依据科学知识和各个领域专家的经验而建立的;②它确定了说明健康状态的术语,这套术语有助于改进卫生保健工作者、其他领域的人员和残疾人之间的交流,是一种可在不同领域内共同使用的术语系统;③它为认识残疾性对个体生活及参与社会的影响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一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们不仅要对疾病作出诊断,还要对其影响作出分析。④它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定义,有利于提供更好的保健,并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并促进其自立的关键。⑤它可以对不同国家、不同卫生服务领域的数据进行比较,这是国际上早就期望实现的愿望。⑥它为卫生信息系统提供一种系统化的编码方案。⑦它促进对健康状态结果的研究。该系统可以建立更有效的数据收集方法,以收集促进或阻碍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数据。具体而言,ICF可以应用于:①统计工具:用于数据采集和编码(人口研究,残疾人管理系统等);②研究工具:测量健康状态的结果,生活质量或环境因素;③临床工具:用于评定,如职业评定、康复效果评定;④制定社会政策工具:用于制定社会、保障计划、保险赔偿系统及制定与实施政策;⑤教育工具:用于课程设计,确定认知和社会行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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