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制定江苏省综合指标体系?

如何制定江苏省综合指标体系?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江苏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为全国全面小康建设先行探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成功实践,充分展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硬成果。在目标设置上,客观考量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体现统一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在大部分指标设置统一目标的基础上,对部分指标设置差异化目标。同时,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组织开展达标认定,并向社会公布,有效引领全省各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如何制定江苏省综合指标体系?

构建符合江苏实际的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需要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深刻把握全面小康新要求,更加精准地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

深刻把握新思想的“百宝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体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在江苏的创新实践。2014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苏视察时,为江苏发展勾画了“强富美高”新蓝图,丰富了江苏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为构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提供了根本指南。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江苏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为全国全面小康建设先行探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成功实践,充分展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硬成果。

集中体现高质量的“晴雨表”。2016年召开的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具体勾勒了经济发展更高质量、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文化发展更加繁荣、城乡区域更加协调、社会治理更加完善的全面小康新图景。指标体系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两聚一高”主题,体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丰富内涵和“六个更”的具体要求,全面反映发展水平要更高、群众获得感要更强的核心要义,更好地引导各地抓好重点,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

笃定不断发展的“加油站”。对照省“十三五”规划、全国全面小康确定的任务要求,丰富完善原有省定全面小康目标内涵。“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关键时期,谋划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新的理念和思路支撑。指标体系科学衔接省“十三五”时期战略导向、发展目标、重大举措和确定的定量指标,强化与全国对接和与兄弟省份的比较,借鉴吸收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优化提升江苏全面小康目标内涵。

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构建紧扣高水平、突出全面性,在推动全省各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发挥测量仪、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

知识链接

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是指由若干个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统计指标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在统计研究中,如果要说明总体全貌,只使用一个指标往往是不够的,因为它只能反映总体某一方面的数量特征。这个时候就需要同时使用多个相关指标,而这多个相关又相互独立的指标所构成的统一整体,即为指标体系。

坚持综合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发展成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体现在小康建设覆盖领域的全面、覆盖人口的全面、覆盖区域的全面,是展现“强富美高”新江苏现实模样的全面。因此,在指标设置上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在经济发展、创新驱动、人民生活、生态环境、文化发展、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反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成果。(www.daowen.com)

体现因地制宜,科学兼容地区发展差异。在目标设置上,客观考量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体现统一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在大部分指标设置统一目标的基础上,对部分指标设置差异化目标。如设置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收入目标为“翻一番”,既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省党代会提出的两个“翻一番”目标,又避免了因设置统一目标而造成发达地区失去目标、欠发达地区压力过大的问题。

注重工作引领,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坚持目标引领,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鲜明导向,激励全省各地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奋勇争先、各展所长。指标体系对照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设置相关指标,既注重选用结果性指标,又注重反映工作过程性指标,把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具体化、指标化,引领各地各部门推进各项工作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

突出民生导向,更加注重百姓内心认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能够让广大百姓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更加幸福的、更加体面的小康生活,使人民在全面小康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指标体系强化民生导向,从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着力反映人民群众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情况,全面体现百姓的直观感受,让每个人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用民生幸福高质量检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实成果。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圆满完成国家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规定动作,也是在良好发展基础上自加压力的更高追求,江苏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在完善中不断优化。

特别关注

早在2003年,江苏就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个惠及”“六个更加”为指针,紧紧围绕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定位,结合省情实际,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该《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发展、生态环境4大类18项25个指标,并坚持分类指导,对发展基础不同的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序时进度要求。同时,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组织开展达标认定,并向社会公布,有效引领全省各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经济发展、人民民主、文化软实力、人民生活、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对“两个率先”的内涵作了丰富和完善,提出了“五个新”的努力方向。2013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经过丰富完善,形成了《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将全面小康内涵进一步拓展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生态环境五个大类,新增“民主法治”大类。指标体系由原来的4大类18项25个指标扩展到5大类22项36个指标,同时,对部分指标的目标值进行了提升,并涵盖了部分现代化指标,有力推动了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江苏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六个更”目标内涵,研究制定了《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创新驱动、人民生活、生态环境、文化发展、社会治理6大类45项54个指标,既体现“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高标准、高水平要求,反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富内涵,又能有效引导各地各部门对照“全面性”要求,精准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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