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以来,中央相关部门及地方出台了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支持是其中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2019年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20年第1号国务院公报),其中在融资支持方面提出,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等意见,为2020年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奠定了基础框架(见表1)。
表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关于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467507.htm。
为了解决2020年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央金融部门先后开会或发文部署相关工作。2019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但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形式,强化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资源保障;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续贷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探索金融科技在客户信用评价、授信准入、风险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银行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开展合作,明确风险分担比例,降低担保费用和企业融资成本。2020年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2020年七个方面的工作,包括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健全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激励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营造敢贷愿贷能贷的政策环境;推动发挥多部门合力,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和征信管理等政策工具,切实推动改进小微企业融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2020年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会议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举措;围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履行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主体责任形成有效激励;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促进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能力;继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实际问题。
然而在2020年2月初,一场波及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使原来部署的金融工作不得不快速切换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轨道上来。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此后,中央关于疫情防控时期的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支持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加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货币供给。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等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加大力度解决融资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年人民币贷款新增和社会融资新增规模均超过上年。比如,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 000亿元,重点用于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鼓励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有明显下降;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要力争不低于30%;政策性银行将增加3 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措施,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进一步实施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引导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扩大对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的信贷投放。2020年6月,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人民银行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持续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上述两个直达工具。(www.daowen.com)
第二,降低对民营、中小企业银行的贷款利率。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6月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八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
第三,通过贴息、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减轻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负担。2月1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5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2021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大幅度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第四,增加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债券等直接融资。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最大限度简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业务办理,比如设置绿色通道,放宽部分发债要求等。
第五,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全年让利1.5万亿元。6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抓住合理让利这个关键,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通过引导贷款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企业让利1.5万亿元。
随着2020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工作重心从疫情防控转移到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我国关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也逐步恢复正常。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其中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进行了六方面要求:一是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支持开展信用融资;三是支持大型企业协助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四是拓展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五是创新信贷风险政府担保补偿机制;六是促进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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