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PPP模式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虽然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但在国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和超过价格与质量关系的要求,可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工期完成,常规招标项目按期完成的只有30%;20%未按期完成的、拖延时间最长没有超过4个月。同时,80%的工程耗资均在预算之内,一般传统招标方式只能达到25%;20%超过预算的是因为政府提出调整工程方案。按照英国的经验,适于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在国家为平衡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用事业急需改善的背景下于,智利于1994年引进PPP模式,结果是提高了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并将获得的充足资金投资到社会的发展计划。至今,其已完成36个项目,投资额60亿美元,其中有24个交通领域工程、9个机场、2个监狱、1个水库。其年投资规模由模式实施以前的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葡萄牙自1997年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间,公路里程比原来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其正在实施的工程还包括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巴西于2004年12月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该法对国家管理部门执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和签订工程合同做出具体的规定。据巴西计划部称,已经列入2004年-2007年四年发展规划中的23项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将作为PPP模式的首批招标项目,总投资130.67亿雷亚尔。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前阶段,过度依靠政府来独立运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国外政府早已碰到过的种种问题。因此,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民营化,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PPP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92]。我国政府也开始认识到这些重要价值,并为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和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www.daowen.com)
为适应现代经济飞速发展,各国十分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单靠政府资金已不能满足需求。随着政府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地位的下降,私人企业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在利用国际及国内民间私人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BOT模式是目前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几个方面的缺点: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致项目前期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参与项目投资各方利益冲突大,对融资造成障碍;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性;在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失去控制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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