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及应对策略

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及应对策略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包合同给予分包人的某些独立行为是施工本身的不确定因素。按照前面从影响施工质量的5个主要因素所进行的分析,人员录用存在风险,外购材料、设备、机具也有风险等。与“9.2.1施工环境条件的不确定因素”中之“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责任的连带风险”相对应。每一个施工限制条件可能成为施工本身的不确定因素。

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及应对策略

(1)分包责任的连带风险。一般施工合同都规定,承包人应将任何分包人、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并为此负完全责任。

分包合同给予分包人的某些独立行为是施工本身的不确定因素。

事实上,作为施工本身的不确定因素,承包人和分包人均存在风险。

(2)临时工程的设计风险。为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永久工程和规定的工作,需要确定临时工程的规模并进行设计,临时工程的设计风险是施工本身的不确定因素。

(3)施工质量责任的连带风险。一般而言,承包人应对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包括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如何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等。按照前面从影响施工质量的5个主要因素所进行的分析,人员录用存在风险,外购材料、设备、机具也有风险等。前者是行为主体,无所不在,“外购”风险也包含诸多内容,除质量风险外,还有供货延误风险、包装运输风险、储存保管风险等,领用之后还存在使用和占用风险。

(4)工程照管责任的连带风险。与“9.2.1施工环境条件的不确定因素”中之“(2)他人使用或占用工程风险”相对应。

(5)对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照管责任连带的风险。与上述“工程照管责任连带的风险”相似。(www.daowen.com)

(6)要求承包人合理预见的风险。与“9.2.1施工环境条件的不确定因素”中之“(5)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到的风险”相对应。

有些施工合同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就有合理的预见性。这里所说的“合理的预见性”应有两个含义:

1)存在的预见性,即不管合同文件是明确的或是隐含的,承包人必须要明白合同哪些地方要求有预见性;

2)状况的预见性,由于实际状况是不可能知晓的;但为了投标,承包人不得不对“状况”做出某些判断,判断基于认识,是一个对最大可能性的设想,因此这一风险是常见的施工本身的不确定因素。

(7)承包人对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责任的连带风险。与“9.2.1施工环境条件的不确定因素”中之“(6)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责任的连带风险”相对应。

(8)施工限制条件的连带风险。在施工合同中,对承包人的施工作业往往提出诸多限制条件,如:①限制承包人在施工作业时可能引起的对公众或行人通道或毗邻现场的财产的干扰;②要求承包人尽可能细心谨慎并使用所有合理办法防止道路和桥梁由于特殊的载重或频繁行车而遭到损害;③承包人应负责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线路上的任何桥梁加固或道路改建或改善;④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方便等。每一个施工限制条件可能成为施工本身的不确定因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