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延误情况下,材料所受到的影响大多是价格的增长。很多情况下材料在施工延误后时段的价格高于原计划时段的价格。计算材料价格增长的方法与计算劳务价格增长的方法一样。最基本的是,必须要比较每一种材料在原计划购买时段的购买数量和在施工延误后购买时段内的购买数量。
【例6.5】某工程原计划的工期为300天,但延误了90天。施工延误发生在工程的开始阶段,这迫使承包人购买了比原价格高的水泥。承包人的订单证明,在原工期的第100天以前,他可以以320元/t购买到水泥,而在第100天以后则涨到325元/t。由于施工延误,承包人不得不购买更多的单价高的水泥。
通过审查计划,承包人原计划在第100天以前需要用2000t水泥。在实际实施中,承包人在第100天以前用了1200t水泥。该施工延误属于责任延误,因此,承包人应得到由于施工延误引起的水泥费用增加的损失为:
2000t-1200t=800t
800t×(325-320)元/t=4000元
材料费用也许还要受仓储费用的影响。在施工延误的情况下,承包人也许不得不将材料储放在工地内或工地外,这会导致仓储费用的增加。承包人必须要以发票或能证明的其他资料来支持该类索赔。有时,材料价格在早些时候比晚些时候便宜,因此,承包人可能提前购买这些材料并储存起来,这时,承包人应将这种情况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也应知道这些情况。
下面再举一个较全面的例子对本章所述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了给出一个在责任延误情况下计算现场费用损失的一个清晰的程序或方法。
【例6.6】某工程的合同工期为400天,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如图6.7所示。在实施时,工程被延误了200天,致使工程在第600天才完成(见图6.8)。经分析,这200天延误中有150天是属于发包人的延误,剩下的50天延误则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对于发包人的延误,发包人发出了变更令。变更令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同意工期延长150天;第二部分是关于施工延误对承包人的补偿问题,现正在谈判中。
图6.7 原进度计划
经过施工延误的责任分析表明,在工程开始阶段,发包人中断施工50天;由于设计修改又导致了工程100天的延误,属于发包人责任的第二个延误。最后一个延误50天则是由于承包人未能及时让分包人进场造成的。
承包人索赔请求的主要部分如下:
图6.8 实录进度与施工延误责任
鉴于150天的施工延误超出了承包人所能控制的范围,因此承包人请求对这150天施工延误所造成的费用损失予以补偿。在变更令中,发包人同意工期延长150天。但由于这150天的施工延误,承包人随之产生了如下的额外费用:
(1)增加的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见表6.1)。
表6.1 现场管理人员费
注已签付的工资单附后。项目经理费为直接工作费。
2)设备(见表6.2)。
3)设施(见表6.3)。
增加的现场管理费总计:515750元
表6.2 设备费
注设备发票附后。卡车费用按公司一般的平均水平计算。
表6.3 设施费(www.daowen.com)
(2)施工设备费用。
以下设备额外费用均由施工延误引起。
施工设备费用总计:155950元
注:租赁发票附后。承包人自有设备费用按公司一般的平均水平计算。
(3)劳务费。
空闲劳务:
木工:725工时,27元/工时,计19575元;
普工:816工时,19.5元/工时,计15912元;
金工:420工时,29元/工时,计12180元;
劳务空闲费小计:47667元
注:时间记录及已签发工资单附后。包括工资协议和费率计算稿附后。
劳务费增长:
木工:增长额1.1元/工时,计算时间700工时,计770元;
普工:第一次增长额0.9元/工时,计算时间250工时,计225元;
第二次增长额1.0元/工时,计算时间320工时,计320元;
金工:增长额1.2元/工时,计算时间650工时,计744元。
劳务费增长小计:2059元
劳务费总计:49726元
(4)材料费用。
水泥费用增长:1200t,增长额2.0元/t,计2400元;
钢筋储存费用增加(供货商发生),计6500元。
材料费总计:8900元
(5)总的费用补偿额为:736320元
当然,在实际计算中并没有如此简单,这里只是给出了一个概念和思路而已。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的反复总结和结合具体的工程情况才能做出合理的费用索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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