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不少资料介绍采用时间-费用关系来度量项目实施的成本偏差和进度偏差的方法,如目前比较流行的赢得值法。通常使用线性时间-费用关系线和S形时间-费用关系曲线。线性时间-费用关系是假定时间与费用之间为某个固定比例,在延误时间发生后,发包人对于变更给予的工期延长是根据变更价值与原合同价的比率来确定。S形时间-费用关系曲线比较准确反映了工程资金投入的趋势和规律,所以目前仍然是一种比较流行的成本/进度偏差控制方法,图4-31是一个典型S形时间-费用关系曲线。
图4.31 S形时间-费用关系曲线
这种方法的实质是将实施工程量转化为费用,并以综合货币形式反映工程的成本/进度完成状况。虽然这种方法能够宏观反映出项目总体进展状况,而且能快速计算出项目成本偏差/进度偏差,并及时进行宏观监控。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方法并不能准确反映关键线路上活动的进展情况,所以如果将这种方法用于施工延误处理,将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同时可能也会导致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发生严重的争议。
假设施工延误是基于时间与费用之间的关系的分析而得到的,即工程实施的费用与工作的进展直接联系。这种观点得到不少人的赞同但却是不正确的。一些有关该方法的争论如下:
(1)承包人的观点。原来在60天的时间内已完成80%的合同额,但由于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的延误,以致花了40天才完成了剩余的20%的合同额,所以发包人的原因导致了施工延误和低效率。
(2)发包人的观点。在承包人所称的那段施工延误时期内,承包人应能够完成工程40%的投资费用,因为完成的费用反映了在延误前后都是完成工程的同一速度。因此,发包人不可能延误了承包人。
但稍微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时间进展与工程费用之间没有任何明确的内在联系。工程每阶段的费用取决于某些实施活动的价值及特性。一些高价值的活动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能完成,而一些价值低的活动也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因此,时间-费用关系法不能够鉴别工程的延误。
例如,在国外一些工程中,发包人在其合同文件中写明时间与费用存在某种线性关系,因而对于变更给予的工期延长是基于变更价值占原合同价的比例来确定。计算过程如下:
原合同价:100000万元;
变更价值:10000万元(或原合同价的10%);
原合同工期:100天;
因此,工期延长应为10天(原合同工期的10%)。
事实上,发包人所作的变更可能会使合同价增加10%,但也可能不会影响工期。同样地,发包人所作变更的价值可能很小,但也许会显著地延长工期。(www.daowen.com)
在过去,一些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工程费用S形曲线以显示工程的进展状况。承包人在主要施工活动横道图施工进度计划上附上其相应的资金,资金累积即成为资金流曲线,图4.32为一个工程典型的资金流S形曲线例子。同时,承包人还必须在每次月支付申请后更新S形曲线,如图4.33所示。然后,发包人根据S形曲线所反映的情况来跟踪承包人的进展、判断工程是否延误或延误的程度。但是,S形曲线的月更新仅是表明了至今为止的工程施工的资金完成百分比,反映的是在一定时间内资金的使用情况,它不能够跟踪工程施工的进展。工程施工进展与资金并不能形成某种特定的内在联系。
这里有几条理由说明了为什么不使用S形曲线来监测施工进展的原因。
(1)原始计划的资金S形曲线可能不精确。
(2)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的改变会导致资金流曲线的不同,而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又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
(3)由于支付仓储的材料和设备费用,更新的S形曲线会产生误导。
(4)承包人可能会多报费用,致使S形曲线所示进展超过实际进展。
(5)由于后继立法或其他价格因素导致的合同价格的变化等。
所以,本书不推荐使用时间-费用关系法来分析或确定工程的延误。
图4.32 典型S形资金流曲线
图4.33 更新后的S形资金流曲线
综合本章的介绍,尽管有许多种方法可以用来分析施工延误,在实际当中也有不少人使用这些方法,而且对后面介绍的方法也并不是完全不可用的(例如在某种情况下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同意时),但必须慎重选择。无论选择何种方法都必须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施工延误的特点以及可利用的同期信息,充分认识进度及其关键线路是动态的性质,避免利用不能正确全面反映真实情况的事后假设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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