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线进度计划的修改因合同双方新的要求不同、采取的措施不同和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而可以相同于原合同的基线进度计划,即项目完成时间不变的情况;也可以低于原合同的要求,即项目完成时间延期的情况。但由于涉及对合同要求的新的确认,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以书面文件或协议的形式对修改的基线进度计划予以确认。应该注意,每一次修改之后,新的基线进度计划要替代旧的基线进度计划用于指导工程的施工。
如果一个合同项目的基线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偏离或发包人提出新的要求,以至于不能实现其原合同目标,为确保合同工程的顺利实施,合同双方同意对基线进度计划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合同目标要求,这种修改后形成的新的基线进度计划,称之为修改的基线进度计划。对基线进度计划的修改,从广义上讲就是合同要求的修改,这一修改不仅应明确影响或阻碍原基线进度计划实现的主要因素,而且应落实克服这些主要因素的措施及应达到的新的目标,从这一点讲,基线进度计划的修改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基线进度计划的更新。基线进度计划的修改因合同双方新的要求不同、采取的措施不同和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而可以相同于原合同的基线进度计划,即项目完成时间不变的情况;也可以低于原合同的要求,即项目完成时间延期的情况。但由于涉及对合同要求(即合同一方或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的新的确认,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以书面文件或协议的形式对修改的基线进度计划予以确认。
在一个合同工程的施工期内,基线进度计划的修改可能有多次。应该注意,每一次修改之后,新的基线进度计划要替代旧的基线进度计划用于指导工程的施工。但对于施工延误分析,需用哪一个基线进度计划则需要看延误发生的时段是对应于哪一个基线进度计划的,这一点在后面还将论述。(www.daowen.com)
对于大型项目的实施,由于各种各样内外因素的限制和新情况的出现,对基线进度计划的修改是正常的,有时更是必要的,它是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表现。项目越复杂,其现实意义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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