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应依据项目计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展开。具体地讲应包括实施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工作的持续时间,完成工作应投入的相应资源及所受到的约束等。这一过程是一个综合统筹的过程。他不仅反映项目计划的总体要求,同时还应以指导具体项目的实施为基本职能。
虽然一个项目的实施计划有其自身的特征和要求,即应具有针对性,而且更有可执行性并能实现项目目标,但因项目的大小不同、项目的复杂程度不同、项目管理者的能力和管理策略不同,项目实施计划的确定有其不同的情况。
对于一个简单的项目,如一个单一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一任务的咨询服务项目,其项目计划可以作为其项目实施计划,但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仅依据其项目计划还不足以指导项目的顺利实施,这不仅是项目实现过程中涉及的工作多、范围广,而且由于时间限制或其他内外不确定因素的限制或变化的影响,使得项目实施者,在确定项目计划时不能都将所有活动,按照自己的经济目标或时间要求明确和合理的反应在项目计划中。这就要求项目计划的本身不仅要随着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而进行调整和优化,而且要对主要分项工作制定更详细、更有可操作性的计划,即项目的实施计划。所以不难理解,对于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项目,确定并编制其实施计划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一个项目可以在其项目计划的基础上编制一个项目实施计划,也可以针对主要分项工作编制多个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的本身,就是在项目计划总体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进行资源和工期等要求的经济性优化的过程。
就一个简单的项目而言,项目实施计划可以编制得十分简略,即简略到仅明确项目要完成的目标、项目实施所持续的时间和相应的资源投入,但是简略化的表述不能理解为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简单化,应理解为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应以项目计划或项目目标或任务的要求经过科学的规划、技术方案的比选和经济上的优化来进行编制,并随时对遇到的新的限制因素在项目实施计划中有所反馈。所以,对于一个简单项目的实施计划的编制不能简单化处理,更不能认为任何未计划绸缪的事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可以随时随地地予以解决,除非项目实施者对项目的经济利益不关注。
在工程建设的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项目实施计划不完整或过于简单的情况,这主要表现为项目实施计划本身缺乏明确的目标或任务,或者仅说明时间要求而没有相应的资源投入配置等,在实施过程中,这样的项目实施计划只能在反复请示或开会讨论的过程中执行,而执行的结果已经使原项目实施计划与最终结果相比大相径庭,“计划是计划,实际是实际”。(www.daowen.com)
基于同样的分析,一个大型复杂项目的实施计划的编制是十分必要的,是有限制条件的。但在发包人将某一个或多个主要分项工作进行委托实施或进行实施采购时,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同项目计划的要求还有操作方式上的差别,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实施计划对关键项目的时间要求有时要高于项目计划的相应时间要求。例如,某水电站项目建设中有关河床截流时间里程碑的确定有时就体现了这一特点,即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对河床截流的实施时间可安排在某年9月20日,而在本工程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中河床截流的实施时间则是同年9月30日。项目实施计划对有关关键工作的实施时间要求比项目计划本身的要求高,这一处理方式主要是考虑,在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时,为确保其能按项目计划的要求完成而留有一定的余地,使发包人能有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间。可以看出,采取这种方式的目的是确保某一项目实施计划能按项目计划的总体要求万无一失地执行,以避免该项目实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不至于影响项目计划的实施。考虑到一个复杂项目实施的本身所处的环境条件,从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角度看,这一安排方式是合理的、科学的。当然,在其他情况下,一个或所有项目实施计划的关键工作的时间要求必须或者说是应该完全依据于项目计划的要求来确定。所以,一个项目的实施计划的编制因项目本身的情况和发包人的实施方式的不同,在具体工作时也有所差别,但总体上应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以确保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前提条件。
无论是项目计划或项目实施计划,其编制是一个逐步完善、具体和细化的动态过程,这就要求在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应对项目的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对超出项目实施计划的意外或不利情况进行信息搜集并反馈到项目计划当中,使项目计划得以及时调整并能真正体现项目的实施情况,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这一点显得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即使是一些简单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计划的执行当中,也少不了必要的计划监控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计划对项目计划的能动作用不仅是项目管理中对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项目的实现受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的表现,作为一个项目的实施者,发包人不仅要对已经预见、确定的因素和要求进行详细的计划,而且应对意外出现的情况做出积极的反应。
如果合同任一方的活动符合一个项目的实施计划被视为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时,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执行及监控就更显得重要。在具体工作中,对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执行和监控的忽视或粗心,都有可能造成自身工作的被动局面而使自身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即使不是在这种条件下来实现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的实施者,其工作同样会面临这样的局面。另外,对于项目计划或项目实施计划本身,其监督管理工作也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不仅需要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更需要一定的技巧,并且由于不同的利益人在处理某些问题时的目的或认识不同,一个项目实施计划的监督管理工作就更富有挑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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