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
在建工程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在建工程的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相关的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的间接费用是物流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相关的在建工程成本。
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采用直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时间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在建工程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由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如果该资产需要试运行的,则在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必须进行试运行而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www.daowen.com)
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物流企业的在建工程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当计算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都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物流企业的在建工程发生减值时,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具体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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